東營市河口區統計局

東營市河口區統計局

東營市河口區統計局是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河口區統計局
  • 上級單位:東營市河口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張梅梅(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統計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統計工作規劃、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涉外社會調查活動。依法實施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
(二)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法審批各鎮(街道)、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省、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區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鎮(街道)、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區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鎮(街道)、部門統計信息化建設。
(六)指導全區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監督管理各鎮(街道)、開發區由區級以上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七)指導全區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等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統計執法監督辦公室
負責宣傳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對全區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預防和嚴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依法實施統計執法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區級承擔的執法職責。
東營市河口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組織實施城市消費流通領域物價、住戶、農產品價格、工業品出廠價及原材料、動力、燃料購進價格、房地產價格、城市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對調查數據進行質量評估和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有關城市社會經濟方面的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城市社會經濟調研、分析和資料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組織培訓城鎮基層調查人員。
東營市河口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組織實施農村社會經濟專項調查、農產量統計、農業綜合統計、農村住戶調查、農村固定資產投資調查、農村經濟調查的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對以上各專業數據的質量評估和統計執法檢查;負責對有關農業統計調查研究、分析和資料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的農村統計工作;組織培訓農村基層統計人員。
東營市河口區企業調查隊(東營市河口區能源統計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局制定的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企業抽樣調查和各類企業專項調查,對涉及企業的重要統計數據進行檢驗與評估;準確、及時地蒐集、整理和編印企業調查和專項調查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工作、特別是與企業改革和發展市場體系密切相關的專題分析研究,向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企業調查資料等信息;負責對各級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組織指導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隊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東營市河口區普查中心
制定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各項普查的數據處理工作,負責各項普查資料的發布、印刷和歸檔工作;負責普查數據的檢查、評估,組織各項普查資料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各項普查的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各項普查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監督下級普查機構的普查業務及其他普查工作。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3月,榮獲“ 全國巾幗先進集體””稱號 。
2021年9月6日,擬被評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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