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民政局

東營市民政局

東營市民政局是東營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民政局
  • 辦公地址:東營市東營區東三路151號 
  • 性質: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辦事指南,行政審批,農村低保,婚姻登記,城市低保,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負責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市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市際及市內縣(區)際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全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涉華僑、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擬訂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指導推進社會工作人才、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管理國家、省、市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
(十四)負責社會福利機構和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及福利彩票銷售等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全市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政府規章草案以及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趙永剛
副局長:王金娥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社會救助科(社會事務科)
草擬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草擬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草擬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草擬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全市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
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區劃地名科)
草擬全市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調推進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草擬全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報批鄉鎮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工作,承辦市內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縣(區)際邊界爭議,承辦與鄰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宜。審核報批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和市際、縣(區)際邊界地名命名、更名。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組織地名規劃和信息化建設,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審定本市行政區劃、邊界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和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草擬全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草擬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指導推進社會工作人才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
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草擬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市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草擬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承辦涉華僑、港澳台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直屬單位

1、東營市榮軍醫院;
2、市救助管理站;
3、市軍供站;
4、市福利彩票銷售管理中心;
5、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管理服務中心;
6、市社會福利事業示範中心
東營市民政局
東營民政

辦事指南

行政審批

Ⅰ 行政許可事項
1、社會團體登記;2、社會團體登記(辦證);3、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Ⅱ 非行政許可事項
1、革命烈士評定;2、殘疾軍人補辦評定殘疾等級;3、殘疾軍人調整殘疾等級審批;4、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身份認定。

農村低保

事項名稱: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
辦理機構:各區縣民政局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時限:90天
申辦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辦材料:戶主書面申請書、有關家庭成員收入以及家庭財產的相關證明。民政部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辦事流程:農村居民家庭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村(居)民委員會對其家庭收入核實後,對符合條件的,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覆核。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經過覆核,對覆核條件的,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縣區民政部門通過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最低生活保障證,並報市民政部門備案。
標準規範:東營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1420元。

婚姻登記

內地居民結婚登記服務指南
一、受理部門: 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二、部門職責: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登記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三、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四、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城市低保

事項名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
辦理機構:各區縣民政局
收費標準:免費
辦理時限:30天
申辦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辦事流程:城鎮居民家庭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符合就業條件未就業的人員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應當先到有關部門進行求職登記,並由有關部門提供求職登記證明。社區居委會對其家庭收入核實後。
標準規範:東營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東營區、河口區每人每月330元;廣饒縣、墾利縣、利津縣每人每月300元。

地圖信息

位置: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東三路151號

地圖信息

打開百度地圖查看詳情

反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