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東營區財政局

東營市東營區財政局

東營市東營區財政局是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東營區財政局
  • 所屬部門: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東營市東營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
(三)負責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支。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區稅收政策管理。
(六)按照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十)負責制定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
(十一)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企業國有資產監管的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辦法。
(十二)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授權範圍內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
(十三)負責擬訂最佳化區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的規劃,負責區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指導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十四)指導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十五)監測區屬國有資本運營質量,監督企業財務狀況。
(十六)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八)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
(十九)負責擬訂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
(二十)負責擬訂全區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
(二十二)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二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四)職能轉變。
(二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區屬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管理。
2、關於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室、財政監督檢查室、法規稅政室牌子)
(一)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研究提出貫徹區委財經工作重大部署的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
(三)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負責草擬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對企業財務狀況實施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財務風險管控。
(四)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五)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提出會計改革政策建議,擬訂有關規章制度。
(六)組織擬訂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研究提出實施全區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全區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
預算管理室(掛績效管理室、政府債務管理室、政府採購管理室牌子)
(一)研究提出全區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分析預測全區巨觀經濟形勢,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牽頭組織全區財政信息資料庫建設。
(二)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三)組織擬訂全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政策和辦法。
(四)擬訂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
國庫管理室(掛經濟建設室、行財管理室、農業農村室牌子)
(一)組織全區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和區級預算執行、監控以及分析預測。
(二)承擔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建、綜合執法、交通運輸、商務、投資促進、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全區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政策。
(三)承擔行政、政法和宣傳、科技、教育、文化旅遊、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六)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

現任領導

財政局局長:李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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