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省、丹東市有關對外經濟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東港市相關實施辦法,組織完成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指標和工作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港市外經局
- 位置:東港市
- 類別:外經局
- 級別:市級
主要職責
(二)負責對全市外貿進出口、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調查研究。制定全市外向型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掌握、宣傳、貫徹國際經濟發展動態和wTo的運行規則。
(三)負責全市對外開放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我市對外開放的規則、辦法。指導我市對外開放環境的建設。
(四)負責組織全市對外招商聯絡、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 邀請、接待和歸口管理來我市開展經貿活動的外籍人員和綜合團組。負責收集、儲存、傳遞國際經貿信息和全市招商項目;並對意向性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五)負責全市出國進行經貿考察洽談的團組的審查管理工作,負責審理利用外資、引進技術設備的出國考察洽談及人員培訓;審理對外貿易的出國推銷、交貨、考察、展出;審理對外合作經營、工程承包、勞務合作等有關出國事項。
(六)負責組織全市境內外招商洽談和簽約;會同市發展計畫局審批外商投資200萬美元以下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200萬美元以下的外資投資項目的契約和章程,引進外資興辦“三資”企業,負責統一管理我市外資企業,指導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契約情況;協助調解有關問題,促進外商投資企業依法經營,保障其合法權益。
(七)負責“三來—補,”項目引進,對外工程承包、勞務輸出、技術進口、到境外辦廠(公司)等項目審批。協助出口企業爭取國際性貸款的呈報與銜接工作。
(八)負責協調指導全市出口產品結構調整,組織好出口貨源,協助企業申辦進出口許可證、配額。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出口商品基地專廠的規劃,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建設。
(九)負責全市的外事接待,發展對外友好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