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建設、管理工作,對縣(市)、區實行行業管理。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東港市城建局
- 總部地點:東港市
- 職責1:對的市政工程、園林綠化等規劃
- 職責2:擬定、報批地方性行政法規
- 職責3:占用綠地、砍伐)樹木審批工作
主要職責
(二)依據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審查、實施城建行業的中長期規劃。
(三)編制中心城區城建行業的年度建設、維護計畫和資金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對縣(市)、區的計畫實行行業指導。
(四)組織、政策以及技術管理的規範發標準,並組織宣傳、實施。
(五)監督檢查城建行業的法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查處違法和違反規定的行為。
(六)負責全市有關城建行業各類工程的技術、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城市市政設施的養護維修和管理工作,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轉使用。
(八)負責城市道路(含明溝暗渠)挖掘、占用的審批、收費工作。
(九)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城市組的工作,負責組織發動民眾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十)負責組織、安排市區公園、海水浴場、風景區、遊園廣場以及園林綠地內服務設施的設立和服務工作,並結合專業特點審定生產和經營工作。
(十一)負責市區內。
(十二)協調、組織、檢查、指導各區搞好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對各類垃圾、殘士的排放實行統一審批管理。
(十三)承擔市城市防汛指揮部工作。
東港市城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