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農業局是隸屬於東明縣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明縣農業局
- 在職職工:252人
- 主要職責:指導全縣農業生產
- 機構:農技站、經管站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東明縣農業局是縣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能部門,在職職工252人,其中具有高級職稱技術人員15人,中級職稱技術人員97人,初級職稱技術人員36人。主要職責是:指導全縣農業生產,開展農民培訓,推廣套用農業新技術、新成果;進行農業生態環境建設和農村能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全縣種植業結構調整;開展植物檢疫、病蟲草害和蝗蟲的預測、預報及防治工作;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對農民負擔、農村財務及農村土地承包以及農資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縣農業局在各鄉鎮設有農技站、經管站、種子站,村級設有農民技術員,形成了縣、鄉、村三級農業科技推廣服務網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提出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對策和措施;組織起草種植業、農業綜合開發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研究擬定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改革試驗區工作;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和政策,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
(五)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和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指導協調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指導信息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組織指導全縣農業救災工作。
(六)貫徹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村節能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七)研究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農業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國內外高新技術、先進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方面的國家、省、市和行業標準,擬定縣級技術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組織協調農業環境監測和農產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種子、農藥、有關資料等產品的登記工作;組織指導縣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實施名牌產品認定、申報和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產品的初審、推薦、管理及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八)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與合作,研究提出農業對外開放、發展創匯農業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引導農業企業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指導國有農業企業和農業良(原)種場的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
(十)承辦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民體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