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實施方案

《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實施方案》是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6年9月14日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6年9月14日
  • 發布單位: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通知,方案全文,

印發通知

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國營廣壩農場,市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實施方案》經十四屆市政府第68次常務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9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方案全文

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實施方案
為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動我市冬季瓜菜及菊花產業健康發展,帶動農民增收致富。根據《海南省財政廳關於撥付2015年省級財政支農支出進度獎勵資金的通知》(瓊財農〔2015〕2064號),將省財政廳獎勵我市的200萬元用於我市冬季瓜菜及菊花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為打造我市農產品地理標誌品牌,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貼原則
(一)供苗基地選定條件。由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有集約化育苗條件的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戶實施育苗。供苗基地所用的種子必須由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正規企業提供的優良品種且適應本地區種植3年以上的,方可育苗供應銷售。
(二)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原則。由農戶自願提出補貼申請,自主選擇供苗基地和種苗。
二、補貼品種、對象、時間、方式、標準
(一)補貼品種:供苗標準化培育的聖女果嫁接苗、茄子直播苗、尖椒直播苗和菊花苗。
(二)補貼對象:本市戶籍種植聖女果、茄子、尖椒的農戶,菊花種苗補貼對象僅限於三家鎮在市扶貧辦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農戶種植地點須在本市行政轄區內。農業企業、合作社、外來種植戶不得享受種苗補貼。
(三)補貼時間:種苗補貼工作從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止。
(四)補貼方式:實行實物售價折扣補貼方式。
(五)補貼標準:聖女果苗每株補貼0.5元,茄子苗每株補貼0.25元,尖椒苗每株補貼0.175元,菊花苗每株補貼0.125元。
三、供苗標準
供苗基地供應的聖女果苗、茄子苗、尖椒苗、菊花苗植株要健壯無病蟲害,符合《種子法》、《植物檢疫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優良種苗。
四、資金來源
省農業廳下達的省級財政支農支出進度獎勵資金200萬元(瓊財農〔2015〕2064號)。
五、供苗計畫和補貼價格。
(一)供苗計畫:供苗基地計畫供應聖女果種苗120萬株,補貼0.5元/株,補貼60萬元;計畫供應茄子種苗254萬株,補貼0.25元/株,補貼63.5萬元;計畫供應尖椒種苗280萬株,補貼0.175元/株,補貼49萬元;計畫供應菊花種苗220萬株,補貼0.125元/株,補貼27.5萬元。計畫培育種苗任務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配,各鄉鎮種苗補貼株數計畫表見附屬檔案2。
(二)種苗補貼價格:供苗基地按當年培育苗市場價格銷售給農戶種苗,供苗基地扣除種苗補貼資金後,價差部分由農戶直接支付給供苗基地。補貼任務完成後,將停止一切補貼活動。如今年種苗補貼資金用不完,由市農業局根據剩餘資金制定下一年度的補貼計畫發至各鄉鎮實施。
六、申報審批程式
(一)申報:農戶要真實、規範、不漏項填寫《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申請審批表》,報經營種植地所在村委會調查核實。
(二)核查:村委會核查做出審核意見、村委會負責人簽名蓋後,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對農戶的土地和填報情況進行再調查核實。
(三)公示:鄉鎮政府對農戶的申請進行匯總並在鄉鎮政府、經營種植地所在村委會張榜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後,鄉鎮政府審核簽名蓋章。
(四)審批:農戶將經審核的《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申請審批表》、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鄉鎮政府出示的公示情況證明等材料報市農業局綜合股審批。
(五)購苗:農戶憑《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申請審批表》到供苗基地購苗,供苗基地負責人和農戶同時在交款收據上籤全名,同時在出苗單據上籤全名。
七、資金撥付
供苗基地在供苗期結束半個月內將《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申請審批表》及農戶在交款收據上的簽名單、在出苗單上的簽名單進行匯總,送至市農業局進行結算。市農業局將補貼發放情況在市政府網站、東方農業信息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才撥付補貼資金。
八、其他要求
各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大力宣傳標準化種苗補貼政策,引導農戶選擇優質品種,進一步深化產業結構調整。同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農戶的申請進行認真調查,按要求進行公示,嚴把審核關,杜絕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享受種苗補貼。如分配指標用不完,各鄉鎮要及時函告市農業局,以便市農業局將指標調濟給其他鄉鎮。
附屬檔案:1.東方市標準化種苗種植補貼申請審批表
2.各鄉鎮種苗補貼株數計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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