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城鎮居民生育二孩審批指南

東方城鎮居民生育二孩審批是由計生局受理。

事項名稱,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審批流程,收費依據,辦理時限,設定依據,辦理地點,

事項名稱

城鎮居民生育二孩審批

申請條件

(一)經省或者設區的市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病殘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離婚後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協定或者依法判決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的家庭無子女的; (三)喪偶後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經縣以上從事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鑑定患不育症,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懷孕的。

申請材料

1、城鎮居民二孩申請審批表;2、結婚證;3、戶口及身份證;4、相片(母親相片1張);5、三查證;6、第一胎孩兒出生醫學證明;7、第一胎生育服務證;8、民宗局出具少數民族證明(少數民族申請的對象);9、半邊戶證明(村委會證明);10、離婚證、離婚協定書(再婚的對象);1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與獨生女結婚的對象);12、死亡證明(喪偶的對象);13、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張榜公布;14、一方戶口在異地(跨市、縣)的,須持有當地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出具的證明;15、申請對象的家庭信息必須與人口計生委的計畫生育系統平台信息一致

審批流程

(1)受理。審批辦受理,辦理時限1天。
(2)審批。審批班主任審批,辦理時限6天。
(3)審批。計畫生育審批小組審批,辦理時限3天
(5)辦結。審批辦辦結。

收費依據

不收費

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30天
承諾時限:10天

設定依據

《海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十六、十八、十九條

辦理地點

東方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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