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東方合家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東方基金髮行的一個保本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東方合家保本混合
  • 基金類型:保本型
  • 基金狀態:認購期
  • 基金公司:東方基金
  • 基金管理費:1.30%
  • 首募規模:0.0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648
  • 成立日期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運用保本策略,通過動態調整股票與債券等資產的組合,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確保保本周期內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將主要根據CPPI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將投資對象主要分為固定收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兩類,並動態調整兩類資產的投資比例,從而達到防禦下跌、實現增值的目的。其中,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含政策性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權益類資產包括股票、權證、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等權益類資產。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運用CPPI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機制,動態分配基金資產在權益類資產和固定收益類資產上的投資比例。
1、保本期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CPPI組合保險機制的核心思想是將本金投入到固定收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通過投資固定收益類資產實現保本目標,投資權益類資產謀求本金的增值。 其中,固定收益類資產主要投資於到期日小於或與保本周期到期日相當的國債、企業債與金融債等低權益類資產,確保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時,基金資產實現本金安全的目標;權益類資產以投資於股票、權證等較高風險類資產博取更高的投資收益。
CPPI策略的基本公式可表達為:E=M×(A-F)
其中: E=權益類資產可投資額度
A=基金資產總值
F=最低保證額度(本基金為100%)的折現值
M為風險乘數,M≥1
A-F被稱為緩衝額度或安全墊
基於此,以CPPI策略進行大類資產配置時,需要計算F和M的值。
1)最低保證額度折現值F的確定 F主要根據保本周期內固定收益工具的收益率水平和距離保本周期的剩餘期限來確定。在保本周期內,隨著距離保本周期的剩餘期限的縮小,F值逐步向上調整,直至達到100%。
2)風險乘數M的確定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將基於保本周期內中國經濟運行周期的變動和證券市場的風險特徵,確定風險乘數M,並經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核,通過控制風險乘數M的大小,動態調整本基金在權益類資產和固定收益類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 為了能夠更有效地運用CPPI組合保險機制,靈活地將基金資產分配於權益類資產和固定收益類資產兩個市場中,使其能夠充分分享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在不同時期的投資機會,並確保在證券市場出現劇烈波動時,依然有機會實現保本增值的目標,本基金將保持風險乘數處於一個合理的區間。
此外,CPPI的核心思想是充分利用安全墊來進行操作,以前期基金收益作為後期風險投資的損失上限,乘以風險乘數後,作為權益類資產投資的上限。隨著安全墊的增厚,增加對權益類資產的投資,適當減少對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隨著安全墊的變薄,減少對權益類資產的投資,同時增加對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
(2)固定收益類資產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固定收益類資產的配置主要為未來現金流穩定、風險可預期的固定收益工具。本基金將通過持有相當數量剩餘期限小於或者等於本基金保本周期(24個月)的債券並持有到期,以確保債券資產的穩定收益。對於此類債券,基金採取買入持有策略,追求獲得穩定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償還。本基金本著風險收益配比最優、兼顧流動性的原則確定債券各類屬資產的配置比例。 另外,在收益性和流動性的基礎上,適量持有其他固定收益類證券。在實際的投資運作中,本基金將運用久期調整策略、收益率曲線策略、類屬券種配置策略、期限結構策略等多種策略,獲取債券市場的長期穩定收益。
1)久期調整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對影響債券投資的巨觀經濟狀況和貨幣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形成對未來市場利率變動方向的預期,進而主動調整所持有的債券資產組合的久期值,達到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的目的。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降低時,本基金將延長所持有的債券組合的久期值,從而可以在市場利率實際下降時獲得債券價格上升所產生的資本利得;反之,當預期市場總體利率水平上升時,則縮短組合久期,以避免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帶來的資本損失,獲得較高的再投資收益。
2)期限結構策略 在目標久期確定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通過對債券市場收益率曲線形狀變化的合理預期,調整組合的期限結構策略,適當的採取子彈策略、啞鈴策略、梯式策略等,在短期、中期、長期債券間進行配置,以從短、中、長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取收益。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陡時,採取子彈策略;當預期收益率曲線變平時,採取啞鈴策略;當預期收益率曲線不變或平行移動時,採取梯形策略。
3)類屬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資產的發行主體、風險來源、收益率水平、市場流動性等因素,本基金將市場主要細分為一般債券(含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等)、信用債券(含公司債券、企業債券、非政策性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附權債券(含可轉換公司債券、可分離交易公司債券、含回售及贖回選擇權的債券等)三個子市場。在大類資產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通過對國內外巨觀經濟狀況、市場利率走勢、市場資金供求狀況、信用風險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在目標久期控制及期限結構配置基礎上,採取積極投資策略,確定類屬資產的最優配置比例。
(3)權益類資產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選擇具有較高投資價值的股票。定量分析主要依據上市公布的相關數據等,通過對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等相關指標的分析對公司的成長能力、盈利能力、未來發展潛力、股票估值水平等形成判斷。
1)成長能力分析
本基金認為,企業以往的成長性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未來的增長潛力,因此,本基金利用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經營性現金流量增長率指標來考量公司的歷史成長性,作為判斷公司未來成長性的依據。 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是考察公司成長性最重要的指標,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所隱含的往往是企業市場份額的擴大,體現公司未來盈利潛力的提高,盈利穩定性的加大,公司未來持續成長能力的提升。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報告期的主營業務收入與上年同期的比較,並與同行業相比較。
淨利潤是一個企業經營的最終成果,是衡量企業經營效益的主要指標,淨利潤的增長反映的是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增長情況。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報告期的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的比較,並與同行業相比較。 經營性現金流量反映的是公司的營運能力,體現了公司的償債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本基金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最新報告期的經營性現金流量與上年同期的比較,並與同行業相比較。
2)盈利能力分析
本基金利用總資產報酬率、淨資產收益率、盈利現金比率(經營現金淨流量/淨利潤)指標來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質量。 總資產報酬率是反映企業資產綜合利用效果的核心指標,也是衡量企業總資產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標;淨資產收益率反映企業利用股東資本盈利的效率,淨資產收益率較高且保持增長的公司,能為股東帶來較高回報。本基金考察上市公司過去兩年的總資產報酬率和淨資產收益率,並與同行業平均水平進行比較。
盈利現金比率,即經營現金淨流量與淨利潤的比值,反映公司本期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與淨利潤之間的比率關係。該比率越大,一般說明公司盈利質量就越高。
本基金考察上市公司過去兩年的盈利現金比率,並與同行業平均水平進行比較。 此外,本基金還將關註上市公司盈利的構成、盈利的主要來源等,全面分析其盈利能力和質量。
3)未來增長潛力分析
公司未來盈利增長的預期決定股票價格的變化。因此,在關註上市公司歷史成長性的同時,本基金尤其關注其未來盈利的增長潛力。本基金將對上市公司未來一至三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進行預測,並對其可能性進行判斷。
4)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將根據上市公司所處的行業,採用市盈率、市淨率等估值指標,對上市公司股票價值進行動態評估,分析該公司的股價是否處於合理的估值區間,以規避股票價值被過分高估所隱含的投資風險。 定性分析主要考察公司的資源配置、技術創新力、品牌競爭力、受國家政策影響程度等。 本基金綜合上述條件篩選具有投資價值的個股,構建股票組合。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將綜合運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個券選擇和把握市場交易機會等積極策略,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契約基礎上,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經風險調整後相對價值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5)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進行股指期貨投資時,將根據風險管理原則,以套期保值為主要目的,採用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期貨契約,通過對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運行趨勢的研究,結合股指期貨的定價模型尋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與現貨資產進行匹配,通過多頭或空頭套期保值等策略進行套期保值操作。
2、到期操作期間和過渡期的投資策略 到期操作期間和過渡期內,除暫時無法變現的基金財產外,本基金應使基金財產保持較高的流動性(如有無法變現的基金財產,如在到期操作期間和過渡期內具備變現條件,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安排變現),持有現金、銀行存款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證券等。

收益分配原則

(一)在保本期間內,若截至每季度最後一個交易日收盤後,每份基金份額的可供分配利潤大於0.02元,則基金在次月起15個工作日內就可供分配利潤進行分紅;
(二)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
(三)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5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五)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六)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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