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衛生健康局

東平縣衛生健康局

東平縣衛生健康局(以下簡稱縣衛生健康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東平縣中醫藥管理局(以下簡稱縣中醫藥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平縣衛生健康局
  • 所屬部門:東平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東平縣
  • 現任領導:局長:陳兆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縣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定全縣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監督落實有關醫療服務標準。負責全縣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縣中醫藥工作,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縣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縣保健委員會、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管理縣衛生計生執法大隊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東平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中醫藥傳承發展,促進全民健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安全科牌子)。負責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計畫和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入口網站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
(二)人事科。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職稱評定、人事檔案、工資等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崗位培訓工作。
(三)規劃財務信息科(掛審計科牌子)。承擔健康東平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健康規劃制定和實施;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承擔健康醫療大數據建設的具體工作。承擔局機關人員的工資待遇發放、社會保險和各種基金的核定、繳納與返還等具體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相關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醫保政策的建議、對接和落實。承擔全縣衛生健康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民健康信息資源平台建設並逐步完善套用功能,指導各業務系統的管理套用;負責並指導信息和網路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醫政科(掛中醫藥管理科牌子)。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管理等有關規範和標準的組織實施;負責醫護人員執業標準、服務規範以及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制定全縣臨床專科建設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擬訂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專科醫師培訓工作,指導衛生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負責醫療機構設定審批校驗;承擔縣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縣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急診急救、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保障和醫療救護工作。負責醫學會、護理學會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藥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科學研究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教育、科普宣傳、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有關中醫藥標準;擬訂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套用的管理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指導中醫醫療機構有關藥事工作;制定全縣中醫藥臨床專科建設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疾病預防控制與衛生應急科。擬訂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制定傳染病監測計畫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病防治有關工作;承擔縣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人口監測和家庭發展科(掛老齡健康科牌子)。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承擔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縣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制度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落實。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基層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健康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推動流動人口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縣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維護老年人權益的規範性檔案以及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縣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系統內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七)藥政科(掛醫改辦牌子)。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縣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負責衛生健康系統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標準、規範,擬訂全縣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八)基層衛生科(掛科學教育和婦幼健康科牌子)。擬訂全縣基層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負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承接上級精準扶貧工作,負責做好衛生健康系統健康扶貧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指導計畫生育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擬訂全縣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九)宣傳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組織開展全縣衛生健康工作對外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人口文化建設和婚育新風宣傳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領域規範性檔案,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綜合性法規政策研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縣級衛生健康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監督檢查衛生計生法律法規的落實情況。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畫、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查辦、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工作。
機關黨建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陳兆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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