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控制人口增長,我縣於1976年成立縣計畫生育辦公室,與縣衛生局合署辦公,之後隨著人口形勢的發展和適應新形勢工作的需要,又於1982年正式成立了縣計畫生育委員會,名稱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安縣計畫生育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82年
- 地理位置:東安縣
- 職能: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能,地圖信息,
單位簡介
成立計畫生育委員會的目的與職能任務是,為了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改變人口結構,堅持以人為本思想,指導鄉鎮場的計畫生育工作,不斷滿足育齡婦女生產、生活、生養及生育、節育、不育等方面的需要,確保廣大民眾的身心健康。
自《湖南省計畫生育條例》頒布之後,縣計生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1990年東安縣被聯合國的人口基金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100縣計畫生育宣傳工作示範點”稱號;1993年8月,全省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在東安召開;1997年7月,“全省計畫生育村為主工作會議”在東安召開;2000年,東安縣被評為全國縣級計畫生育先進單位;2002年東安縣被評為全省婚育(活動)新風進萬家活動先進單位;1992—1999年為全省計畫生育一類縣;2000—2004年為全縣計畫生育工作模範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制定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依據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組織、監督對違反計畫生育行為的單位及個人實施處罰。
(二)研究制定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計畫和縣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進行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為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三)組織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的研究工作;協助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病殘兒的鑑定工作。
(四)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定生殖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配合工商行政、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對計畫生育藥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場進行監督與管理。
(五)制定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面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六)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
(七)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八)對流出和流入的已婚育齡婦女開展計畫生育跟蹤服務和管理。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重要會議組織、保衛、保密、檔案和行政事務性工作;督辦上級和委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委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編制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研究制定計畫生育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檢查全縣計畫生育系統的財務和基建工作;安排有關基本建設項目的投資;對藥具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抓好人事、檔案等工作;研究制訂計生系統幹部職工、村專乾隊伍建設規劃;擬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計畫;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計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考評工作;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委機關黨團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口學術界對人口問題開展綜合性、前瞻性研究工作;協調、調查與研究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三)計畫統計股
研究編制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計畫目標管理方案;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指導全縣計生系統計算機的開發和套用,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開展人口發展的戰略研究和人口預測工作。
(四)宣傳教育股(加掛科技股牌子)
組織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理論、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指導全縣各鎮(鄉場)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計畫生育科研成果的推廣使用;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鎮(鄉場)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所的工作;負責全縣計生系統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考評工作;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項目的審批、核驗和管理的申報;《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的審批、校驗和管理的申報;對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定期檢查和監督處罰。
地圖信息
地址:白牙市鎮文生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