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城區統計局
- 職能:負責東城區統計調查
- 地址:北京東城區
- 級別:區級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機構職責
1、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權,並向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和國家、北京市有關部門報告。
2、組織協調全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各類統計標準和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統計方法制度。
3、組織完成全區國情國力、市情市力的普查和專項調查工作;研究擬訂區情區力的普查和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
4、負責整理、匯總全區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5、統一評估、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6、擬訂全區統計信息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數據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7、協助北京市統計局管理和領導東城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商業經濟調查隊和統計執法檢查隊,完成國家、北京市和本區城市社會經濟統計等各項任務。
8、負責指導全區統計教育和培訓工作。
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訪、保密、安全保衛、議案提案、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編制部門財務預算,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群工作辦公室
承擔黨組日常工作及重要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局隊機關政治理論學習、中心理論組學習、黨務宣傳、統戰等黨務工作;負責局隊機關黨委日常工作以及機關黨委重要事項的落實、督辦工作;負責局隊統計文化建設各項工作;負責局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落實局隊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完成計畫生育、獻血、民族宗教、殘疾人服務保障等工作;承擔為局隊處級領導幹部做好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外事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
監察科
負責制定紀檢監察各項工作方案、計畫;承擔局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相關工作;負責領導幹部廉政自律教育工作以及對局隊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負責受理、檢舉、申訴和紀檢信訪工作,調查處理局隊黨員幹部及公務人員違紀行為;負責開展效能監察工作,加強局隊黨員幹部作風建設和統計行風建設;負責廉政檔案管理和紀檢監察相關公文的起草、辦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統計科
負責制定本區統計方法制度的改革方案,組織擬訂本區重大區情區力普查、統計調查計畫方案和地方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各類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對本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綜合整理和提供本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的統計資料;負責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統一核定、管理統計數據的使用,發布本區統計數據;負責本區黨委、政府績效考核評價的有關工作;依法審批或備案區內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及統計調查項目報表;組織管理並指導統計基層基礎業務建設;組織指導局隊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統計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傳調研科
負責本區統計系統的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計畫、總結、報告、講話類材料的撰寫、信息等工作;對本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和區域經濟社會重大問題進行調查分析研究,提出對策與建議;組織指導統計分析和統計科學研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業城建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城市住宅、環保及公用事業的統計調查和分析工作;負責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科技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勞動工資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分析工作;負責全區婦女、兒童監測統計工作;負責全區社會科技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分析;負責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監督和協調統計執法檢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有關工作;承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發放與管理統計調查證;負責本區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算機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訂本區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本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及統計資料庫系統並負責管理;制定本區統計數據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計算機應用程式的編制及統計數據的處理工作;負責本區統計系統計算機網路和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網路的管理、維護和更新工作;指導本區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功能區統計所
負責園區統計調查工作,開展功能區經濟發展狀況的監測和分析工作;承擔全區主導產業及產業結構的監測和分析工作;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專題分析研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商調隊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批發零售貿易、餐飲和住宿業的統計調查和分析工作;負責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執法檢查隊
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執法檢查工作;負責受理、承辦本區域內統計違法案件,查處本區域內統計違法行為;負責受理舉報的統計違法行為;負責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統計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組織培訓全區統計執法檢查人員;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產業調查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金融業、交通運輸郵電業、行政事業以及文化旅遊等產業的統計調查和分析工作。負責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價格調查科
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和房地產價格調查,工業產品與服務產品生產者價格調查,原材料、能源、動力等中間產品的購買者價格調查,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調查。負責本專業統計分析、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和評估工作;組織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職責:按照國家和本市統計報表制度,採集、處理、分析、提供和管理統計資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組織並完成國家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在本地區的實施;組織指導被調查單位和住戶的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區的統計台帳制度和統計檔案制度;負責對有關統計人員的培訓和指導;負責為本地區提供統計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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