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醫療保障局

東台市醫療保障局

東台市醫療保障局是東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鹽城市委、東台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東台市海鹽路21號
  • 所屬單位:東台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沈旭東(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藥價格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方案,推進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醫療保障領域的對外合作交流。
(二)協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管理,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組織開展打擊欺詐欺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標準,完善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進實施醫療保障精準扶貧。
(四)執行並組織實施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
(五)執行上級制定的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成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上級制定的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全市一體的醫療保障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執行並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病保險制度和城鄉統籌的醫療救助制度,提高醫療保障統籌層次,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負擔。
(十一)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科。
(三)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
(四)基金監督科(信息管理科)。

現任領導

局長:沈旭東
東台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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