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東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東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東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鹽城市委、東台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東台市北海中路8號
  • 主任:儲開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市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組織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有關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定市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全市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六)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沿海地區發展、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參與推進沿海經濟帶、海洋經濟發展示範區、江淮生態經濟區、河海聯動開發示範區等重點功能區建設,推進接軌上海等跨區域合作與發展。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七)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市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市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九)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
(十)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一)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市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擬訂我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推動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審核上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負責編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等專項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推進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市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管理全市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市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五)承擔市招商引資指揮部、市重大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市富民增收工作領導小組、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接軌上海工作領導小組、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對口支援工作領導協調小組、市新能源產業推進協調小組等具體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對國家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市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和省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強化制定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市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市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綜合服務能力。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八)與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十九)鹽業監管體制部門職責分工。
1、市工信局:為全市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鹽業行業管理職能;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全市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批發企業資質管理;貫徹執行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鹽業管理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編制全市鹽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全市鹽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市食鹽儲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食鹽電子追溯系統建設的協調工作;會同市衛健委等部門做好非碘鹽供應管理、應急管理、信用管理等工作;牽頭工業鹽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工作。
2、市市場監管局:為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與監督執法;負責協調跨區域執法和重大案件查處;負責全市食鹽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負責查處生產經營者在食鹽中非法添加營養強化劑的行為;負責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和侵權假冒行為;依法查處市場經營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壟斷行為;負責工業鹽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
3、市衛健委:負責全市碘缺乏危害的防治及相關工作。
4、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飼料添加劑氯化鈉質量的監督管理。
5、市發改委:負責食鹽價格的市場監測、預警及管理,實施特殊情況下的價格干預或緊急措施。
6、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涉鹽違法犯罪打擊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綜合規劃科(經濟運行調節科)。
(三)固定資產投資科(長江經濟帶發展科、基礎設施發展科)。
(四)工業科(創新和高技術發展科、軍民融合科)。
(五)服務業科(“一帶一路”發展科、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六)接軌上海科(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科、支援合作科)。
(七)能源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八)信用建設科。
(九)項目推進科。
(十)社會發展科(農村經濟科)。
(十一)區域經濟科(沿海發展科)。
(十二)糧食和物資監督檢查科。
(十三)糧食和物資儲備科。
(十四)價格科。
(十五)改革科(中介科)。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授予“江蘇省脫貧攻堅暨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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