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而成。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3年,東台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條例》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緊扣公安本職工作,重點關注人民民眾關心的問題,不斷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規範信息公開內容、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執法公信力。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023年,東台市公安局通過“東台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信息408條;公布行政許可155348起、行政處罰1284起、行政強制8018起、行政事業性收費1103萬元;依法辦理申請人對政府信息公開不服行政複議3起、行政訴訟4起。
(二)依法依規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明確指揮中心綜合中隊為依申請公開的受理部門,法制大隊為依申請公開的辦理部門。2023年,東台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計20件,均為自然人申請,且均已辦結。其中,予以公開5件,因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而無法提供的14件,因重複申請不予處理1件。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機制
秉持“一事一審”“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公開預先審核、保密審查等制度,把好政府信息公開審核關,科學細化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覆等環節工作規範,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合規、及時準確。
(四)持續最佳化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依託市政府入口網站,在廣泛宣傳公安工作的同時,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
(五)不斷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並在指揮中心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自上而下層層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人抓有人做。同時加強對具體辦理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完善內外監督機制,分別從制度、組織、人員三個方面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堅實保障,確保公開工作更加紮實、有序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155348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1284
行政強制
8018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1103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 公 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20
0
0
0
0
0
20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3
0
0
0
3
3
0
0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東台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主動意識有待加強;二是政府信息廣度有待拓寬,信息公開方式有待創新豐富;三是政府信息公開能力有待提升。
2024年,東台市公安局將繼續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系列部署要求,聚焦短板弱項,持續對標補差,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水平。具體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改進工作:一是強化主動意識。凝聚思想共識,強化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宣傳引導業務部門和具體辦理人員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確保信息報送公開的及時、準確和全面。二是拓展公開廣度。在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作用、打造好“東台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平台的基礎上,以民眾意見為導向多角度多領域發布各類工作信息、民生熱點,開拓更多渠道更多平台全方位全覆蓋滿足民眾知情權。三是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具體辦理工作人員對《條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等檔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部署要求的全面系統性認識,打牢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業務基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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