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國家聯盟外資政策與立法是1967年8月,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新加坡五國外長在泰國首都曼谷發表宣言,宣告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其宗旨是通過共同努力,促進本地;區經濟成長、社會進步和文化發展,促進東南亞的和平與安定,東協國家還致力於各國外資立法的統一,協調政策,先後制定各國外資立法。
特點:①立足本國,有目的地引導外資投入,為本國國民經濟發展服務;②採取鼓勵與限制相結合的措施,防止外國資本的消極作用和對本國經濟命脈的壟斷和控制;③積極利用合營形式,限制外資的任意發展;④發展出口加工,促進外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