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黑土區

東北黑土區

東北黑土區主要分布在黑龍江吉林遼寧省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糧食年產量約占全國五分之一,是中國重要的玉米、粳稻等商品糧供應地,糧食商品量、調出量均居全國首位。數據顯示,廣義的關東黑土區總面積為103萬平方公里,其中土壤侵蝕面積達27.59萬平方公里,約占總面積的27%。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東北黑土區
  • 所屬地區:東北
  • 面積:103萬平方公里
  • 主要分布黑龍江吉林遼寧省
  • 土壤侵蝕面積:27.59萬平方公里
  • 糧食商品率:為87.2%
區域介紹,區域開發,區域問題,拯救方案,處罰措施,

區域介紹

東北黑土區
該區屬於寒溫帶氣候,氣候乾燥寒冷,降雨集中多以暴雨形式出現,7~9月的降雨量占年降水量的70%左右。年平均降雨量400~700mm,水資源總量為1415.99億立方米 ,人均占有量為1213.98立方米 。儘管它是世界三大黑土地中面積最小、氣候條件最寒冷、農業開發條件最惡劣的,但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舉全國之力,只用了六十多年的時間,成為“中華大糧倉”,累計生產糧豆3922億斤,其中商品糧為3065億斤,糧食商品率為87.2%。

區域開發

東北黑土區是世界僅存的“三大黑土區”之一,曾經歷過草甸、草原景觀數萬年的變遷。在東北寒冷的氣候條件下,草甸、草原茂盛的植被剝落腐蝕,逐漸積累成一層厚厚的腐殖質,從而形成肥沃的黑土層。研究表明,東北黑土層的形成過程十分漫長,每形成1厘米厚的黑土需要400年。
20世紀50年代的大開荒中,這片肥沃的土地被54馬力的進口拖拉機犁開。土壤專家發現,土壤中黑土層厚達30-100厘米,有機質含量高達5%~7%,是黃土地的數倍。黑土地成為中國東北的象徵之一。 人們總用“一兩土二兩油”來形容它的肥沃與珍貴。
從1963年到1976年,先後有54萬名知識青年加入開發北大荒的行列,來自北京、天津、上海、哈爾濱等大中城市的知青,把城市的文明植入了偏遠的邊疆,開發黑土地。
近年來,關東黑土區的糧食總產量與種植面積仍然在持續增長。2004年,黑龍江省糧食產量突破300億公斤大關;2006年達到378億公斤;2007年,這個數字變為396.55億公斤,歷史最高紀錄不斷被刷新。

區域問題

中國東北黑土區在大面積開發墾殖過程中,亦發生了嚴重的水土流失問題,主要表現在大面積坡耕地的黑土層流失和水土流失中形成的侵蝕溝。嚴重的水土流失正使中國肥沃的關東黑土地變得又“薄”又“黃”,專家警告說,如果再不抓緊防治,“黑土地”也許將成為書本上的一個歷史名詞。
據專家介紹,每生成一厘米黑土需要200年到400年時間,而現在黑土層卻在以每年近1厘米的速度流失,每年流失掉的黑土總量達一到兩億立方米,光是跑掉的氮、磷、鉀養份就相當於數百萬噸化肥。土壤中有機物質含量比開墾前下降近三分之二,板結和鹽鹼化現象嚴重。黑土的流失與黃土不同,黃土高原只是把土層流薄了,但還能長莊稼;而黑土一旦流失光,將寸草不生。
近年來,由於自然因素制約和人為活動破壞,東北黑土區水土流失日益嚴重,生態環境日趨惡化。現在,東北典型黑土區有水土流失面積4.47萬平方公里 ,約占典型黑土區總面積的26.3%。據調查,黑土區平均每年流失0.3-1.0cm厚的黑土表層,土壤有機質每年以1/1000的速度遞減,由於多年嚴重水土流失,黑土區原本較厚的黑土層現在只剩下20-30cm,有的地方甚至已露出黃土母質,基本喪失了生產能力。據測算,黑土地現有的部分耕地再經過40-50年的流失,黑土層將全部流失。

拯救方案

為了拯救這塊寶貴的黑土地,水利部松遼委曾主持編制了《黑土區1999-2050年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松花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建議書》和《遼河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建議書》,並由東北四省區政府聯合上報國務院。引起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2015年,為了拯救這塊寶貴的黑土地,水利部松遼委曾主持編制了《黑土區1999-2050年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松花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建議書》和《遼河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項目建議書》,並由東北四省區政府聯合上報國務院。引起了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在制定《黑龍江省耕地質量條例》初稿的過程中,專家、學者等首次提出要保護“耕地質量”。明確規定:經批准的建設項目占用耕地時,建設單位應當剝離耕作層土壤,按照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指定地點存放,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耕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建設項目施工時,應當避免損壞周邊耕地的耕作層;無法避免的,建設單位應當進行修復或者依法賠償。

處罰措施

黑土地上直接開發,每平方米最高罰30元
黑龍江省農業部門在對轄區耕地質量進行動態監測的同時,每年底發布耕地質量監測報告,每五年組織開展一次全省耕地質量詳查,評價耕地質量等級,建立耕地質量檔案。
《條例》規定,對違反規定,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和危害耕地質量、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殺蟲劑、除草劑等農藥產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有產品,並處以每畝使用面積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涉及耕地質量建設的項目建設單位、耕地占用單位或者個人,未剝離應當剝離的耕作層土壤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農業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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