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錦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錦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錦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杭錦旗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錦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阿斯爾大街北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
  (五)提出利用外資環境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固定資產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
  (七)推動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
  (八)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協調落實相關工作建議。
  (十一)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十四)根據國家、自治區和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擬訂全旗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五)管理糧食和救災物資儲備,負責糧食、藥品儲備和救災物資儲備行政管理。
  (十六)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
  (十七)根據全旗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國家、自治區、市和旗級投資項目。
  (十八)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九)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二十)承辦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設3個機構,分別為:價格認定局、推進現代服務業中心、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內設7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價格收費管理股(行政審批股)、綜合業務股、產業發展和環資股、社會和基礎設施發展股、農牧和地區發展股、糧食與物資儲備管理股。

現任領導

主任: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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