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錦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杭錦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杭錦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是杭錦後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錦後旗民族事務委員會
  • 辦公地址:杭錦後旗陝壩鎮文化科技會展中心東輔樓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等一系列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當好旗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研究並提出全旗有關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擬定全旗有關民族事務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
(四)研究擬定協調民族關係的原則和方法,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祖國統一;組織和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五)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對自治區少數民族人權狀況、婦女兒童狀況和散雜居少數民族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六)監督檢查上級關於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搞好民族地區扶貧事宜,搞好有關民族地區科技發展等方面的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政策。
(八)依法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檢查全旗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使用情況;收集翻譯整理少數民族古籍資料。
(九)主管全旗少數民族教育援助、扶持等有關事宜。
(十)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十一)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
(十三)承辦旗政府和上級民族事務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辦公室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財務、人事、勞資、機構編制、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重大慶典、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承辦。負責少數民族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承辦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政策法規股職責:參與研究制定全旗有關民族和少數民族語言方面的政策規定,做好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辦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和表彰的具體工作。承辦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管理工作的具體指導和協調。承辦民族成份管理相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清真食品的管理工作。承擔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研究民族關係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有關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
(三)經濟社會發展股
經濟社會發展股職責: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旗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發展規劃,承擔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的具體工作。承擔民族地區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發展資金管理工作和扶貧工作。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有關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科技等社會事業發展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工作。承擔會同有關部門定期舉辦重大民族文化活動和承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具體工作。開展民族之間的文化藝術合作與交流等工作。
(四)蒙古語言文字辦公室
1.蒙古語言文字辦公室職責:指導蒙古語言文字的學習、使用和發展工作。研究擬訂蒙古語言文字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語言文字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表彰獎勵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蒙古語言文字科學研究管理工作,及時掌握蒙古語言文字的科學研究動態,並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指導推進全旗蒙古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工作。指導推進全旗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研究提出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發展政策、規劃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蒙古語言文字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指導推進蒙古語言文字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完成市蒙古語文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2.蒙古語翻譯服務中心職責和任務
1、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內蒙古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社會市面蒙漢文並用管理辦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語言文字政策,保障蒙漢兩種文字在我區的平等地位,充分發揮蒙古語言文字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的作用,使全旗社會市面蒙漢兩種文字並用達到準確、規範、標準。
2、翻譯並審定各單位公章、文頭、信封、信紙、獎狀、證書、會標、公告、證件、須知及社會市面牌匾、活動畫面時刻表、機動車輛等的蒙古文字。
3、指導、管理、督查本旗社會市面蒙文翻譯、書寫製作,對不規範的社會市面用文委託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進行整改、處罰。
4、組織開展表彰活動,對學習使用蒙古語言文字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或獎勵。

領導分工

武小喜:黨組書記、主任,負責全面工作,重點負責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旗創建工作和蒙古語言文字辦公室。
韓輝:黨組成員、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股、經濟社會發展股。
張艷芳:二級主任科員,協助副主任韓輝政策法規股工作。
哈斯其木格:二級主任科員,協助主任工作。
王再林:二級主任科員,協助主任工作,重點做好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旗”工作。
年占奮:副科幹部,協助主任抓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副主任管理辦公室和經濟發展股。
郭勇:副科幹部,協助副主任工作,做好政策法規工作。
烏蘭花:副科幹部,協助主任工作,重點做好蒙古語言文字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