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為杭州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機構級別與淳安縣政府工作部門相同。

淳安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在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掛牌,實行“局隊合一”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
  • 辦公地址: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615號
  • 局長:王紅娟 
主要職責,編制情況,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機構改革,

主要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生態環境有關制度。
(二)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生態環境信訪和應急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工作。
(四)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審批或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工作。
(七)負責區域內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等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八)組織實施區域內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執法。
(九)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和宣傳教育工作。
(十)完成淳安縣委、縣政府和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委託、交辦的其他任務。

編制情況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行政編制6名、參公事業編制20名。設局長(隊長)1名、副局長2名、專職副隊長(副科長級)1名;設內設機構7個(其中分局機關內設機構3個、執法隊內設機構4個), 內設機構領導職數9名(其中分局機關正職3名,執法隊正職4名、副職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領導分工

王紅娟(黨組書記、局長):主持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縣委縣政府美麗淳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大黨建等全面工作。
吳志旭(黨組成員、副局長):1、分管環境監測工作,含環境科研、課題等工作;2、分管水污染防治、污染物減排等工作;3.分管水環境功能區規劃相關工作;4、分管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等;5、分管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6、分管“智慧環保”平台及數位化改革等工作;7、分管人才、大培訓等工作;7、分管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含政府投資、環保項目資金管理等;8、分管行政審批及招商引資工作;9、牽頭單位招投標工作;10、牽頭縣綜合考評,省市對縣,縣對鄉鎮部門的考評工作。聯繫審批科、水環境執法科、生態環境監測站。
余永華(黨組成員、副局長):1、分管大黨建工作,含黨建考評、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環境宣傳及綠色創建、組織人事、結對幫扶、黨總支、工青婦、老幹部、統戰、政務公開等;2、分管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含固廢管理等工作;3、分管特別生態功能區建設工作;4、分管生態文明建設,含流域生態補償工作、“美麗杭州”建設、重點生態功能區、擁江發展戰略、健康淳安等;5、分管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等提議案辦理工作;6、分管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含“三公經費”監督管理等;7、分管行政執法,含環境監察、輻射源管理等;8、分管綜治維穩,含信訪調處、安全生產、聯防聯控等;9、分管法制建設,含依法行政等工作;10、分管愛國衛生,國衛創建等工作。聯繫辦公室、生態科、綜合執法科、法制審查科、直屬執法中隊、財務室、局工會、團組織、婦委會、老幹部。
徐振華(專職副隊長):1、分管行政執法,含環境監察、環境監督等;2、分管綜治維穩,含信訪調處、安全生產、聯防聯控、應急處置等;3、分管法制建設,含依法行政等工作;4、分管行政審批及招商引資工作。聯繫審批科、直屬執法中隊、法制審查科。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直屬執法中隊(執法隊內設機構)
法制審查科(執法隊內設機構)
水環境執法科(執法隊內設機構)
綜合執法科(執法隊內設機構)
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自然生態科
辦公室

機構改革

根據縣委縣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精神和《淳安縣機構改革方案》,市生態環境局在淳安縣設立生態環境分局,作為市局的派出機構,將淳安縣環境保護局的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縣水利水電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以及縣農業和林業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淳安分局。不再保留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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