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縣人民政府

杞縣人民政府

杞縣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開封市杞縣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杞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在杞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杞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開封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

杞縣人民政府分別由縣長、副縣長和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縣長負責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現任杞縣人民政府縣長:黃宗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杞縣人民政府
  • 外文名:Qixian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國家行政機關
  • 現任領導:黃宗剛(縣長) 
  • 組成人員:縣長、副縣長和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
  • 任期時間:五年 
主要職責,政府領導,政府機構,辦公機構,工作機構,鄉鎮街道,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杞縣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杞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黃宗剛
杞縣縣委常委、副縣長:孫素娟
杞縣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縣政府副縣長:謝震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丁凱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崔敏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張磊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孫勇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梁濤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王強
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王新威

政府機構

辦公機構

工作機構

杞縣機關事務管理局

鄉鎮街道

  • 高陽鎮
  • 金城街道辦事處
  • 城郊鄉
  • 圉鎮鎮
  • 葛崗鎮
  • 裴村店鄉
  • 泥溝鄉
  • 陽堌鎮
  • 板木鄉
  • 竹林鄉
  • 平城鄉
  • 傅集鎮
  • 柿園鄉
  • 湖崗鄉
  • 蘇木鄉
  • 宗店鄉
  • 官莊鄉
  • 西寨鄉
  • 沙沃鄉
  • 邢口鎮
  • 五里河鎮
  • 集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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