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平勛因涉嫌貪污2095萬餘元拆遷款,並向多家企業和個人索賄財物總計336萬餘元,巨額來源不明財產823萬餘元,總計3254萬餘元。於2012年3月28日,杜平勛在市二中院受審,當庭鞠躬認罪,並告訴律師自己不需要辯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杜平勛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3年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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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紹
杜平勛,男,生於1963年,碩士研究生,曾經任豐臺區花鄉司法所副所長、花鄉政府副鄉長、豐臺區建委副主任、豐臺區宛平城地區辦事處主任、豐臺區委宛平城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現任(北京)豐臺區宛平城地區辦事處主任(正處級)。
經濟案件
2013年7月6日,記者獲悉,北京市高院終審維持原判,杜平勛因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濫用職權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審理查明
法院審理查明, 2009年12月,杜平勛利用擔任宛平城地區辦事處主任、宛平城地區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期間的職務便利,在負責豐臺區永合莊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遷工作中,指使永合莊村村民委員會主任蘇益清(另案處理)等人製作4份虛假拆遷補償手續,騙取拆遷補償款總計863萬餘元。蘇益清用其中的130萬元為杜平勛購買進口路虎越野車1輛,將437萬餘元轉入杜平勛的河北京南種植有限公司,累計567萬餘元。
2010年初,杜平勛在負責永合莊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遷和捷運房山線軌道交通豐臺段北天堂村征地拆遷工程工作中,以北天堂村27戶村民購買安置房名義,將捷運房山線軌道交通拆遷款2700萬元轉給宛平房地產公司。後杜平勛指使該公司兩名負責人(均另案處理)將其中的500萬元轉入一家公司並陸續提取據為己有,另將其中的1000萬元支付京南種植公司建築施工費用,累計貪污公款1500萬元。
此外,2010年8月至11月,杜平勛還利用職務便利,將其主管的一家農工商實業中心28萬餘元公款為京南種植公司購買菜筐、鮮花、廚具等物品。
受賄 索要住房和奧迪車
法院共查明杜平勛6起受賄事實。2007年初,豐臺區石榴莊村進行捷運10號線和石榴莊路的拆遷,因石榴莊村的拆遷款都要經豐臺建委下撥,須經過時任區建委主任杜平勛簽字,當杜平勛幾次提出為了工作方便,需要一輛奧迪車時,村委會只得花61萬餘元給他買了一輛。事實上,杜平勛單位配有車,而該奧迪車由他的妻子使用。
2007年12月,杜平勛還向北京萬年花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索要兩套住房,該公司為此支付房款、契稅等總計90萬餘元。
根據開發商的證言,公司開發萬年花城小區涉及的大量征地拆遷工作需要杜平勛審查和批准。為了按期完成拆遷,他們同意了杜平勛索要兩套房屋的要求。萬年花城公司用杜平勛外甥的名義虛構2份拆遷回購房協定書,從公司拆遷款專用賬戶內支出90多萬元,為杜平勛購買兩套房屋。
此外,杜平勛還向社會福利中心以及建築公司等索要錢款,總計185萬元,這些錢款都用於京南種植公司開支。同時,法院還查明,杜平勛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有823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案發 潛逃仍不忘炒房
2011年初,杜平勛得知與自己有牽連的開發公司負責人孫某已被雙規,便潛逃到外地。潛逃期間,他還在瀋陽等地買了三套房產作為投資。同年3月17日,杜平勛被抓獲歸案。
依法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杜平勛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濫用職權罪。杜平勛所犯貪污罪情節特別嚴重,但根據本案具體情節,對其所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法院最終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繼續追繳杜平勛的違法所得。一審判決後,杜平勛提出抗訴,二審法院認為杜平勛的抗訴理由及辯解,無事實及法律依據,故駁回其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