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組織運轉經費

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是指在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中,用來保障村級組織正常運轉的費用,分重點保障項目和其他必要支出兩部分。

重點保障項目:包括村幹部基本報酬、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兩項。
村幹部基本報酬,主要指對在任村“兩委”班子主要成員給予的固定補貼,一般按照每個村3至5人核對,具體由各地按照行政村規模等因素確定。
村級組織辦公經費,主要指必要的辦公用品費、水電費、報刊征訂費等維持村級組織正常運轉所必需的開支。
其他必要支出:包括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支出、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村民小組長誤工補貼等。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支出,主要指村級組織用於村內治安、公共衛生防疫等方面的開支。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一般對連續任職滿2屆或6年、累計任職滿3屆或9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正常離任村幹部,根據任職年限等給予的相應生活補貼,各地可結合實際確定具體補助對象範圍和條件。已經建立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制度的地方,補助對象範圍和條件寬於以上規定的,繼續按照當地已有規定執行。村民小組長誤工補貼,主要指參與服務村民、協助村務等工作給予的相應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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