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雲(廣安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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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曾任廣安區公安分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廣安區公安分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3年,李雲在辦理“賀某甲涉嫌故意傷害案”過程中,收受賀某甲及案件關聯人賀某乙現金共10萬元,違規將賀某甲刑事拘留變更為取保候審,並違規撤銷該案。2015年,李雲接受鄒某請託,協調並授意廣安區公安分局大寨派出所立案偵查鄒某和蔣某二人借貸糾紛,違規對蔣某採取技術偵查和強制措施,為鄒某收回借款,事後收受鄒某現金1萬元。2020年7月,李雲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違法所得已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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