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遙買杖

李遙買杖

《李遙買杖》是古代的寓言故事,它講述了一個殺人逃犯的故事,李遙因殺人逃離他地,卻因為買了另一個殺人犯的拐杖而被捕歸案,真是一件很蹊蹺的事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遙買杖
  • 隨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縣東
  • 逾年:第二年
  • 秭歸:地名,在今湖北境內
原文,注釋,譯文,文學常識,閱讀訓練,

原文

李遙買杖
隨州大洪山李遙,殺人亡命。逾年,至秭歸,因出市,見鬻柱杖者,等閒以數十錢買之。是時,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備至。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詰其行止來歷,勢不可隱,乃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注釋

隨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縣東。
逾年:第二年.
秭歸: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
至:到
數:幾
是:這
適:正好,恰好
為:被
驗:檢驗
榜掠備至:受盡拷打。
實:確實
通:押送到。
敗:敗露。
怪:對..........感到奇怪
甚:副詞,很,非常
操:拿著,握在手裡
隱:隱瞞

譯文

隨州大洪山鎮有個叫李遙的人,他殺了人後就逃亡外地。過了一年,李遙來到秭歸,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個在出售拐杖的人,因為價錢便宜,就用幾十枚銅錢買了下來。這時秭歸城中恰好又有一個村民被人所殺,官府正在急於抓捕兇手。被害人的兒子在街上看見李遙,識出了拐杖,說:“這是我父親的拐杖。”於是就向衙門報了案。衙役們把李遙逮住,經驗證,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盡了。李遙確實是買的拐杖,然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了,李遙無法還給自己清白。官府於是又對李遙進行審問,問李遙是哪裡人,李遙知道無法隱瞞,就說出自己的真實住址。秭歸縣衙與隨州地方官府取得聯繫後,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殺人潛逃的嫌犯,於是大洪山殺人案告破。最終不知道那個賣拐杖的人是誰。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拐杖的人,就此牽連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

文學常識

選自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二十一》
說“官”。在古代,做官的可統稱為“官吏”,但有時“官”與“吏”是兩個概念。“官”是朝廷任命的,縣官為七品銜,俗稱芝麻官。上文“遂告官”,此“官”指官府,官府的頭頭就是縣令或州官。而“吏”是官府中的辦事人員或差役。上文“吏執遙驗之”中的“吏”,即差役,實際上是“吏執遙令(縣官)驗之”。又,《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其中“吏”也是指差役。

閱讀訓練

1、解釋:
①亡:逃亡
②逾:超越,超過
③市:市場
④適:適逢
⑤備:都,盡
⑥詰:責問,追問
2、翻譯:
①遙實買杖,而鬻仗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譯:李遙確實買的是拐杖,然而賣拐杖的人已不見了,他最終無法給自己辯白。
②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譯:集市上的人千千萬萬,而李遙恰巧遇到賣拐杖的人,就此觸及到他的過去導致隱情敗露,這一件事也真的蹊蹺啊。
3、李遙買杖最終導致案情暴露,這一事件告訴我們了我們什麼道理?
答:惡有惡報、善有善終或者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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