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通反莽案,此案發生於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通反莽案
- 出處:《後漢書·李通傳》
- 涉及人物:李通
- 發生時間: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
案件經過
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宛縣(今湖南南陽)人李通、李軼與劉秀相謀舉兵推翻新朝統治,約定在立秋日南陽郡檢閱考課材官騎士的時候起事,劫持前隊大夫甄阜與屬正梁丘賜,迫使他們號令兵眾造反;劉秀回到故鄉舂陵召集人馬同時起義。後來事情被官府發現,李通逃亡,他的父親李守在長安被誅殺全家。宛縣官吏也以謀反連坐罪處死了李通兄弟、宗族六十四人,焚屍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