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軟奴等謀反案

李軟奴等謀反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軟奴等謀反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李軟奴等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案件分析,

案件詳情

唐德宗貞元三年,長安城中有妖僧李軟奴,自稱本是皇族,曾見五嶽四瀆之神,諸神命他為天子。李軟奴與北門禁軍將領韓欽緒等相結,謀作亂。其年十月,其謀泄露,德宗命將預謀者悉捕送內侍省,令宦官審問之,宰相李泌密奏德宗說:“大獄起,所牽連者必多。外間現已人心惶惶,請出李軟奴等付御史台依法推問。”德宗從之。韓欽緒乃邠寧節度使韓游環之子,案發後逃至邠州。其父當時率兵屯長武城,不在州城中,邠州將吏將他捕送長安。御史台經審問核實後,以謀反罪上奏德宗。德宗下詔腰折李軟奴等八人,禁軍將士坐死者達八百餘人,而朝官無人被牽連其中。韓游環委軍務於節度副使,赴宮闕請罪,德宗寬免之,委任如初。韓游環又械送韓欽緒二子,德宗亦寬宥之。按唐制:刑事案件與民事訴訟的審理,由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等法司或三司使進行。

案件分析

此案開始交內侍省由宦官審理,不合法度,幸被及時糾正。唐律規定:凡犯反逆之罪者,父子連坐皆死。本案中韓欽緒為反謀的重要參與者,依律其父韓游環、及二子均應從死,德宗將其寬免不問,顯示了寬仁的一面。唐律中還有論罪分首從的規定,首惡必辦,脅從不問或減一等治罪。而此案禁軍將士受牽連被處死者達八百餘人,又與上述規定不符,屬用刑過嚴,有濫殺之嫌,這一寬嚴體現了皇帝外寬內嚴的統治手段。方鎮之兵在外,以寬仁待其將,使其不叛朝廷禁軍屯於宮掖,絕不能容忍它對皇帝有半點不忠誠,故用嚴法懲其圖謀不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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