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躍利

李躍利,女,民商法碩士,河北工業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躍利
  • 學位/學歷:碩士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商法
  • 任職院校:河北工業大學
個人經歷,研究方向,主講課程,學術成果,榮譽獎項,

個人經歷

教育背景: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西北政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9年2月至6月,中國政法大學培訓,獲結業證書。
1997年3月至7月,中國政法大學培訓,獲結業證書。
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鄭州大學,獲民商法碩士學位。
工作經歷:
1987年7月至2007年5月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任教,曾擔任經濟法、經濟法基礎理論、商法、金融法、證券法等課程的教學工作。任經濟法基礎理論教研室主任、金融法教研室主任、商法教研室主任、民商法學系副主任(副處級),河南省民商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南省金學苑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2007年5月至今在河北工業大學人文與法律學院法學系任教,主講公司法、保險法、證券法、商法等課程。任法學系主任,民商法學重點學科帶頭人,人文與法律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學校本科督導委員會委員,本科教學評估委員會委員,天津商業大學教學督導,教育部碩士博士論文評估專家庫成員,河北省民商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北省醫事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北省破產法學會理事,天津市商法學會常務理事,天津市案例法研究會理事。
曾任民商法學系副主任、法學系主任。現任民商法學重點學科帶頭人,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學校本科督導委員會委員,本科教學評估委員會委員,天津商業大學行政學院教學督導,教育部碩士博士論文評估專家庫成員,河北省民商法學會常務理事,河北省醫事法學會常務理事,天津市商法學會常務理事,天津市案例法研究會理事,兼職律師。

研究方向

商法及相關學科

主講課程

商法、公司法、保險法、經濟法、金融法、票據法、婚姻家庭法

學術成果

發表論文40餘篇,完成各類課題30餘項,出版著作5部,獲各類科研獎10餘項。
科研項目:
1《智慧財產權壟斷法律控制研究》,國家社科基金,主要完成人,2010年結項。
2《河南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防範和救濟法律問題研究》,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主持人,2000年12月。
3《交易安全保護與市場經濟的發展》,河南省軟科學項目,主持人,2005年9月。
4《河南農村村規民約建設研究》,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主要完成人,1999年9月。
5《我省民事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主要完成人,2002年12月。
6《我省公司制運作的法律問題研究》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主要完成人,2002年12月。
7《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河南銀行業的挑戰及法律對策研究》,主持人,2002年4月。
8《河南省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法律規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持人,2005年4月。
9《上市公司大股東占資問題的法律規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持人,2007年3月。
10《河南省上市公司風險防範的法律制度創新》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要完成人2002年4月。
11《WTO機制下我省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研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要完成人,2003年4月。
12《實行村民自治與加強村黨支部建設研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要完成人,2000年3月。
13《取得時效法律制度研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要完成人,2005年4月。
14《我國合作金融機構信用危機法律救濟研究》,主要完成人,2000年3月。
15《河南省地理標誌保護研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要完成人,2007年5月。
16《地方高校定位與地方經濟建設的關係問題研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主要完成人,2008年3月。
17《自主創新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河南省社科聯調研課題,完成人,2008年5月。
18《河北省慈善事業法律管理體制創新研究》,河北省民政廳,完成人,2013年7月。
19《河北省社會救助管理體系的建設與完善研究》,河北省民政廳,完成人,2014年11月。
20《民間融資新形態的法律監管研究》,河北省社會科學發展研究課題,主持人,2016年6月。
學術論文:
1、《完善破產程式中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機制》,獨著,《法制世界》,1998、5。
2、《論我國商業銀行破產的可能性及預防》,獨著,《經濟與法》,1998、6。
3、《論我國醫療事故鑑定的立法完善》,獨著,《理論探討》,2005、6。
4、《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初探》,獨著,《中國高校科學》,1998、3。
5、《論我國保險利益確定的立法完善》,獨著,《民商法學》2005、8。
6、《智慧財產權搭售許可的法律規制》,獨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1。
7、《論我國母子公司民事責任的立法完善》,獨著,《河南社會科學》,2004、5。
8、《論我國民事訴訟證明標準的立法完善》,獨著,《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3、5。
9、《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法的新定位》,獨著,《理論探討》,2004、6。
10、《治股市欺詐須下猛藥》,獨著,《經濟論壇》,2002、10。
11、《論上市公司誠信治理的法律規制》,獨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3、6。
12、《建立和完善商業銀行市場退出機制的法律思考》,獨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1。
13、《論保險活動中道德風險的防範與控制》,獨著,《學習論壇》,2005、2。
14、《論我國合作型金融機構信用危機的成因及防範》,獨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9、5。
15、《關於當前師德建設的思考》,獨著,《河南教育學院學報》,2000、4。
16、《析股市欺詐與制度缺陷》,獨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2、2。
17、《論我國證券市場監督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獨著,《商丘師範學院學報》,2010、1。
18、《化解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合著,《決策探索》,1999、8。
19、《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的防範與化解》,獨著,《經濟論壇》,2001、1。
20、《論智慧財產權的適度保護》,獨著,《經濟師》,2008、4。
21、《論我國物流風險的法律防範》,獨著,《商場現代化》,2006、6。
22、《智慧財產權反壟斷立法的比較借鑑》,獨著,《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7、6。
23、《我國商業銀行破產風險及防範》,獨著,《法學論壇》,1997、1。
24、《論股權的性質》,獨著,《法學論壇》,1997、3。
25、《論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評價機制的構建》,合著,《焦作大學學報》,2013、2 。
26、《大學生假期臨時工勞動權益保護問題探究》,合著《商丘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2013、4 。
27、《中國近代政黨監督思想的比較研究》,合著,《佳木斯教育學院學報》,2014/01。
28、《關於政府採購法律監管制度的研究》,合著,《佳木斯教育學院學報》,2014/05。
29、《死亡賠償金分配問題研究》,合著,《吉林工商學院學報》,2015/02。
30、《論我國刑法對期待可能性的引入》,合著,《天津法學》,2015/03。
31、《論我國的離婚救濟制度》,合著,《連雲港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6/09。
32、《論暫予監外執行的漏洞及其補救——以懷孕和哺乳期婦女為視角》,合著,《河北工業大學學報》,2016/03。
33、《“試婚”的法律問題探析》,合著,《開封教育學院學報》,2016/10。
34、《婚內侵權損害賠償制度研究》,合著,《佳木斯職業學院學報》,2016/10。
35、《當前我國民間融資的風險成因及防範》,合著,《菏澤學院學報》,2017/8。
36、《論經濟新常態下民間融資的風險防範》,合著,《重慶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7/2。 37、《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婚姻家庭觀》,合著,《佳木斯職業學院學報》,2016/11。
38、《校園暴力的防範與救濟 》,合著,《法制與社會》,2017/9。
39、《高校智慧財產權綜合服務平台建設研究》,合著,《產業與科技論壇》,2018/2。
40、《民法總則》實施對商主體的影響,合著,《經濟師》,2018/5。
代表著作:
1、《票據法總論》,獨著,吉林大學出版社,2005年8月。
2、《經濟法概論》,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7月。
3、《中國新稅法論綜》,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5年10月。
4、《金融法理論與實務》,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7月。
5、《市場經濟法》,參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8月。

榮譽獎項

1、《河南農村村規民約建設研究》,1999年獲省級一等獎。
2、《河南省上市公司風險防範的法律制度創新》,獲2003年省級三等獎。
3、《地方高校定位與地方經濟建設的關係問題研究》,2009年獲河南省社科聯一等獎。
4、《河南省上市公司風險防範的法律制度創新》,2002年獲河南省社科聯二等獎。
5、《WTO機制下我省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研究》,2003年獲河南省社科聯二等獎。
6、《對我省上市公司大股東占資監管的對策研究》,2007年獲河南省社科聯二等獎。
7、《論企業對職工的社會責任》,2009年獲山東省法學會二等獎。
8、《加強和完善天津濱海新區金融創新監管的思考》,2009年獲天津市法學會三等獎。
9、《論法學專業實踐性師資隊伍建設初探》,2012年河北省教育廳二等獎。
10、《河北省社會救助管理體系的建設與完善研究》,2014年獲民政部優秀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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