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違紀事件, 人物介紹李賀清,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地區工委(鄉黨委)書記。違紀事件2016年4月,小紅門鄉牌坊村、小紅門村、龍爪樹村、肖村等4個村分批次組織村集體幹部及包村幹部總計270餘人,分別前往廣西、浙江、陝西進行新農村建設考察,期間組織了遊覽參觀活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6年8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李賀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