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蔚希

李蔚希,紅河州屏邊縣和平鎮人民政府財政所原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蔚希
  • 國籍中國
人物事件
案件經過
紅河州屏邊縣和平鎮人民政府財政所所長李蔚希,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占用他人養老金,以繳納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費名義非法占用單位公款問題。2017年1月至12月,李蔚希利用擔任和平鎮人民政府財政所所長的職務便利,以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的名義非法占有單位公款145.1148萬元,用於償還其個人信用卡欠款、小貸公司借款等支出。2018年2月,李蔚希利用擔任和平鎮人民政府財政所所長的職務便利,違規占用應清退給何某某等人的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總計2637.84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
雙開處理
李蔚希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21年5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法院判決
2021年5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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