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知孝

李知孝(公元1170年 - 公元1238年),字孝章,唐睿宗李旦之後,參知政事李光之孫。南宋大臣,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進士。初時擔任丞相府主管文字。後依附史彌遠,與梁成大和莫澤三人合稱“三凶”。屢次詆毀他人,投機鑽營於仕途,對於皇帝、大小臣僚心懷欺詐,迷惑禍害國家,排斥各種賢能的人才,侵奪聚斂,不知守紀。最後因為貶逐而死,時人稱快。

基本介紹

  • 本名:李知孝
  • 字號:孝章
  • 所處時代: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時間:公元1170年
  • 去世時間:公元1238年
  • 職業:官員、唐朝宗室之後
  • 職位:提舉嵩山崇福宮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詆毀他人,削奪官職,歷史評價,家族成員,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李知孝考中進士。曾經為右丞相府主管文字,但他並不以為恥。又差充幹辦諸司審計司,拜任為監察御史。

詆毀他人

寶慶元年(公元1225年)八月,李知孝上疏說:“士大夫努力追求好的名聲,為國效勞有作為的少,而附和偏激的意思多,扶持國家的意念微弱,而詆毀挑撥的意念卻很強。既擔心皇上不能選用他,又憂慮朝廷不能容納他,故居朝廷多為激怒之辭,退下則等待斥逐的命令。開始的時候慷慨而激烈,最終的結果則懇切地請求離職而去,打算以此建樹奇節而求令名,這就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暗地裡詆毀真德秀等人。又奏請降洪咨夔三級,罷免放逐,將胡夢昱追毀、除名、勒令停職,羈押管制於象州。李知孝還告訴魏了翁說:“這些話是論奏洪咨夔等人的,是相府交的全文。”其欺詐的狀況如此。
寶慶元年(公元1225年)九月,李知孝又說:“近年以來,許多老臣已經衰老,後學諸生晚出,不見教前輩,沒有聽說義理,不講習綱常,識見卑下淺陋,議論偏頗,一個個相互唱和,蠱惑人心,這種風氣泛濫,為害的確很深。請求詔下我的奏章,整肅朝廷內外,各方一定平息,以杜絕混亂萌生。”又拜為右正言。又說:“真德秀對皇上的話斷章取義,錯誤地謄抄,屢次給人看,導信邪說,如簧鼓舌,同流合污,如或再有類似狂妄的言論,應當追查、處罰,予以放逐,以正典刑。”疏文上奏後,朝廷發榜文布告天下。又說:“急速地召錄的人,大多遲到晚回,很久不來,以要挾君王表現自己高風亮節,以忽視君帝為通常做法,可行動的而堅持不行動,沒有病的稱有病,比比皆是,相互煽動,蔚成風氣,想求難進易退之名,特別失掉了尊君親上的道義。希望將急速召用的人才按他們的路途遠近計算時間,規定到來的時間,使他們到朝;其中衰老有病的人,儘早改變任命。”當時,朝廷召用傅伯成楊簡劉宰等都沒有到,故李知孝上疏詆毀他們。又奏張忠恕之過,革除職務,削減俸祿,免除郡事。李知孝拜殿中侍御史,升遷為侍御史。

削奪官職

紹定元年(公元1228年),李知孝遷右司諫,進升右諫議大夫。紹定五年(公元1232年),遷升工部尚書兼侍讀。過了一個多月,進升兵部任職。第二年,宋理宗皇帝親自治政,李知孝以寶謨閣直學士出知寧國,後省駁斥議免這個任命,詔令提舉嵩山崇福宮。
端平初年(公元1234年),監察御史洪咨夔、權直舍人院吳泳相互交替上奏章論駁,削奪俸祿,罷去祠官。吳泳又上封事駁議,既而詔命移送婺州居住。殿中侍御史王遂又上奏議論他,再次削奪官職品級,遷徙瑞州。
至紹定末年(公元1233年),還自己請求為中丞。當時人們指斥李知孝與梁成大、莫澤為“三凶”。最後因為貶逐而死,天下人都為此感到高興。

歷史評價

元·脫脫等《宋史》:知孝起自名家,苟於仕進,領袖庶頑,懷諼迷國,排斥諸賢殆盡。時乘小輿,謁醉從官之家,侵欲斂積,不知紀極。...世指知孝及梁成大、莫澤為三凶。卒以貶死,天下快之。論曰:李知孝甘為史彌遠鷹犬,遺臭萬年者也。

家族成員

祖父:李光,字泰發,宋代名臣,宋徽宗崇寧五年(公元1106年)進士,宋孝宗即位,為資政殿學士,賜謚莊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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