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漢沖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 廣東梅州市梅縣區人
- 出生日期:1908
- 逝世日期:1972
- 畢業院校:南京中央軍校
基本信息,個人履歷,
基本信息
李漢沖(1908-1972) 字鵬,譜名祥應,後改魁應。福建省上杭縣稔田鄉官田村人。清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生,童年在官田國小就讀,後在縣立中學畢業。
個人履歷
1930年,考入上海私立持志學院攻讀法律,中途因故休學返閩。
1932年7月,國民黨十九路軍入閩。此時,李經賴作梁介紹投十九路軍七十八師區壽年部任上尉書記。
1933年5月,被選送到第十九路軍軍官補習團學習。
1933年11月,蔣光鼐等發動“閩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反對蔣介石,要求抗日。
1934年1月,“閩變”失敗後,李被南京政府通緝,潛返上杭。後出任國民黨省保全第六團上尉副官。陳儀主閩後命令保六團赴福州整訓。
1936年12月,李抵榕後便轉道赴湖南投靠國民黨軍九十五師參謀長蕭文,任上尉作戰參謀,旋升少校參謀。
1940年春,該師羅卓英師長將其提為中校,選送重慶陸軍大學特五期深造,在兩年學習期間系統學習一整套軍事理論,成為優秀的軍事學員。
在陸大畢業後,李被派赴駐印度遠征軍羅卓英部任上校作戰參謀。羅調回國任職,李亦隨之回國。
1944年,由蕭文介紹任第四戰區司令長官張發奎的隨從高級參謀。在隨軍作戰中,李參與策劃,深謀善斷,甚得信任,每有疑難,多言聽計從,因而提升為參謀處少將處長。同年春,南京政府將原第四戰區司令部改為第二方面軍司令部,李任參謀處長。
1946年4月,第二方面軍司令部改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廣州行營,李被任命為行營參謀處少將處長兼情報隊隊長。同年夏,李多次以國民黨代表身份參加為解決中國共產黨東江縱隊北撤問題的和平談判,從而結識中國共產黨代表方方,受其影響較深,思想開始轉變。
1947年後,以高級參謀的閒職隨張發奎往上海編寫《抗日作戰錄》。
1948年6月,福建省政府主席劉建緒辭職,國民政府派李良榮接任。李漢沖即抓住機遇,通過老友張友民薦其與良榮的教師秦望山認識。後由秦推薦給李良榮。7月,李漢中遂被任命為福建省第七區(龍巖)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專員兼第三清剿指揮部指揮。接任命書時,李漢沖提出:一、要求給一個保全團番號建制;二、閩西各縣縣長由其提名,均得應允。李隨即趕赴廣州與蕭文、陳郁萍等秘密商議閩西起義事宜,並全權委託蕭文通過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成員蕭雋英與中國共產黨華南局接洽。9月,赴龍巖上任後,特邀傅柏翠到龍巖專署密商武裝起義事宜。傅極力贊成,並商定各縣縣長及保全團長人選。上任伊始,李便通過新聞媒介發表治理閩西十大施政方案。立即調整閩西各縣縣長,制訂《閩西土地改革計畫》,實行減租減息,釋放在押政治犯,積極作武裝起義的準備。12月下旬,接蕭文拍來至香港會晤的電報。
1949年1月,李以妻子患病為藉口前往香港,由蕭文、饒彰鳳引見方方。當他向方表示願在閩西率部起義時,備受方的歡迎和讚賞,並囑其要作好準備,縝密行事,還應直接與閩西地委聯繫,方表示將電閩西地委密切配合。返龍巖後,李即與傅通報在港聯繫情況,商定派吳德賢與閩西地委聯繫,還借巡視各縣之機,在連城處決了當地惡霸、省參議員羅信和。
1949年4月,國民黨情報部門察覺其有“不軌”,福建省政府主席朱紹良(此時李良榮已卸職)即電令其赴榕述職。李接電,意識到形勢十分嚴峻,即與傅商議對策,決定採取拖延辦法,便裝病向省請長假,一面借巡視各縣政務為名,聯絡各界人士;一面密托袁國欽(省民政廳長,上杭縣人)協助,推薦練惕生(武平縣人)代理專員職務。30日,李乘練從武平前往龍巖接任之機,特往郭車迎接。5月1日晚,借傅柏翠寓所“市穩樓”為其洗塵,召開秘密會議(即“郭車會議”),決定組織“閩西新民主建設社”,作為起義的領導機構,推傅為主委,李、練為副主委。上杭縣長丘師彥擬誓言,並簽名盟誓。
1949年5月5日,龍巖專署舉行新舊專員交接典禮。翌日,李與練聯袂赴廈門,一往香港、一往福州。7日,李在香港會見饒彰鳳。饒囑其立即返閩西配合粵東李潔之起義。14日,粵東宣布起義。17日,漢沖在香港以商業明碼電報“貨即出售”為暗號發回龍巖,傳達華南局指示。23日,以傅、李、練為首的20多名閩西國民黨、政、軍領導和地方名士簽署《我們的宣言》,在上杭城向全國發出通電,宣布閩西武裝起義,並以原保全第四團為基幹組成“閩西義勇軍”。5月底,李從香港秘密乘小機帆船抵惠來縣的甲子上岸,轉揭陽縣灰寨會見方。李面受方方指示後,於6月6日,在梅州市梅縣區會見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政委魏金水。是月中旬,回到上杭,在杭城召開軍事會議,執行中國共產黨華南局和邊縱指示,命令起義軍向長汀推進。
1949年8月,李接方方電赴翁源,參與解放廣州的準備工作。10月14日廣州解放後,李在廣州等待安排工作。
1950年11月,李被選送武昌中原大學政治班學習。結業後,回廣東任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1955年,任廣東省人民政府林業廳副廳長兼森工局局長。
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分子。
1961年7月摘掉右派帽子後,到廣東省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罹難成疾。
1972年3月22日,病逝於廣州,終年65歲。
1979年,廣東省革命委員會給予平反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