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早期革命經歷:1929年,李海濤參加了黨的外圍組織——“反帝大同盟”和“社會科學研究會”,開始接受馬克思主義思想,從事革命活動,從此開始了近70年的革命生涯。1933年,他在北京志誠中學讀高中時,中共北平地下黨決定為李大釗同志舉行葬禮,委派他以烈士家屬身份出面辦理喪事。當時,李大釗的靈柩由於種種原因六年未能安葬。李海濤作為李大釗同志的“孝子”,穿著孝服,打著靈幡,走在前面。後來,送葬的隊伍變成了人民民眾反對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抗議行動。此後,李海濤引起了國民黨特務的注意,住處曾兩次遭到特務搜查,幸虧當時回樂亭老家而幸免於難。後來,李海濤在樂亭以教書為掩護從事革命工作。
奮起抗日: 1937年,出獄後的李海濤隨即參加了抗日義勇軍,走上了武裝抗日的道路。1937年冬,京東特委任命他為中共昌樂縣委書記。1938年冀東抗日大暴動開始,李海濤是樂亭縣抗日大暴動的主要組織者和領導人之一,他與閻達開、黎巨峰、田自修、張其羽等同志在樂亭縣起義,千餘人編為十總隊,並任抗日聯軍第十總隊總隊長。樂亭沿海的鹽警起義後,兩支隊伍一同打下湯家河據點,規模擴大到3000多人,編為三十九總隊,是冀東抗日大暴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後來抗日大暴動受挫,李海濤又任豐灤遷聯合縣縣委宣傳部長等職。
建設祖國: 粉碎“四人幫”後,李海濤同志得到了徹底平反,先後擔任雲南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他堅決擁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積極地投入經濟建設和恢復重建檢察機關的工作中,為加強檢察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切實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及時準確地打擊犯罪,為鞏固和發展我市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促進改革開放、經濟建設順利進行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離休後,他仍十分關心黨和國家的建設事業,關心檢察工作。
李海濤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在六十八年的革命生涯里,為了革命事業,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嘔心瀝血,鞠躬盡瘁,獻出了畢生的精力。他忠於黨,忠於人民,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他堅持原則,顧全大局,具有很強的黨性原則和政策水平。他思想敏銳,勤于思考,善於學習,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講究實效。他襟懷坦白,公道正派,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他艱苦樸素,廉潔奉公,作風民主,平易近人,深受同志們的愛戴。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是為共產主義英勇奮鬥的一生,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永遠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