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廷(1911-2003),陝西省富縣人,1911年8月生,193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7月參加富縣保衛隊。歷任富縣保衛局科員,中國工農紅軍第29軍2團特派員,陝甘寧省軍事部、政治部紅軍工作科科員,中共合水縣委常委,合水縣保全科科長,合水縣縣長,中共曲子縣委書記,慶陽分區保全處副處長、代理處長、中共隴東地委委員、隴東軍分區黨委副書記兼任政治部主任。新中國成立後,先後任中共武都地委委員、武都軍分區政委,西北軍區復員委員會秘書長,西北軍區政治部保衛部副部長、部長。1955年11月任中共定西地委書記兼任定西軍分區政委。1956年11月調任中共甘肅省委常委,1958年3月兼任中共平涼地委第一書記。1959年12月調任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候補書記兼任省委農村工作部部長。1969年7月任甘肅省農機廠黨委書記、革委會副主任。1972年7月任中共蘭州市委副書記、革委會副主任。1978年5月任政協蘭州市委員會主席。1979年3月任中共蘭州市委書記,1980年2月兼任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82年1月任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83年12月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常委。曾任中共甘肅省第二、三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甘肅省第二、三屆委員會委員。1985年5月離休。2003年4月逝世,終年92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正廷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陝西富縣
- 出生地:陝西富縣
- 出生日期:1911年8月
- 逝世日期:2003年4月25日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
人物履歷
李正廷(1911~2003),陝西省富縣北道德鄉岳村人。193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7月參加革命,歷任鄜甘革命委員會保衛隊經濟員、鄜縣蘇維埃政府保衛局偵察科長、紅二十九軍二團特派員、陝甘寧省軍事部科員、慶環分區保全科科員、中共環縣委常委兼保全科科長、合水縣委常委兼保全科科長等職。1945-1948年,任合水縣長兼人民武裝大隊大隊長、慶陽分區保全處代處長、中共曲子縣委書記兼人民武裝大隊政委、隴東軍分區政治部主任、黨委副書記。1949年任武都軍分區副政委、中共武都地委書記。1950年任西北軍區復員委員會秘書長。1951年任西北軍區政治部保衛部副部長兼軍法處副處長,1954年任政治部保衛部部長。1955年被授予大校軍銜,榮獲三級八一勳章、三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後轉業至地方。1955-1972年,歷任甘肅省政府工交辦公室副主任、中共定西地委第一書記、中共平涼地委第一書記兼軍分區政委、中共甘肅省委書記處候補書記、中共甘肅省委常委、書記處候補書記兼平涼地委書記、省委農村工作部部長等職。“文化大革命”中曾受審查。落實政策後,歷任甘肅農業機械廠革委會副主任、廠黨委書記。1972年,任中共蘭州市委副書記、市革委會副主任,1978年任政協蘭州市第六屆委員會主席。1979年任中共蘭州市委書記,1980年兼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82年任甘肅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83年任中共甘肅省顧問委員會常委。1985年3月離職休養。1988年被授予二級紅星功勳榮譽章。2003年4月25日,在蘭州逝世。
職務任免
1945年1月,任合水縣長兼人民武裝大隊大隊長。1946年3月,任慶陽分區保全處代處長、第一副處長。1947年3月,任曲子縣委書記兼人民武裝大隊政委。1948年1月,任隴東軍分區政治部主任、黨委副書記、隴東地委委員。1949年9月,任武都軍分區副政委、武都地委書記。1950年5月,任西北軍區復員委員會秘書長。1951年4月,任西北軍區政治部保衛部副部長兼軍法處副處長。1954年6月,任西北軍區政治部保衛部部長。1955年9月,任甘肅省政府工交辦公室副主任,同年11月任定西地委第一書記兼軍分區政委。1956年7月,任甘肅省委專職常委。1958年3月,任平涼地委第一書記兼軍分區政委。1959年12月,任甘肅省委書記處候補書記。1960年5月,任甘肅省委常委、書記處候補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