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達

李斯達

李斯達,男,1992年4月18日出生於河南省新鄉市,父親在新鄉學院任教,母親是新鄉市第二中學的老師。1998-2004年就讀於河南師範大學附屬國小,2004-2005年就讀於河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國中部學習,2005年轉入新鄉市第二中學國中部學習,2007-2010年就讀於新鄉市第二中學高中部,2010年考入中國傳媒大學藝術學部影視藝術學院錄音系學習。本科期間因未修滿學校規定的學分,為尋求刺激放棄參加2014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經中國傳媒大學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撤銷李斯達學士學位的處分,同年結業。

2015年8月9日,李斯達涉嫌將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藝術學部碩士研究生周雲露誘騙至陽光家園的出租屋內強姦未遂並殘忍殺害。不久,北京朝陽區警方在傳媒大學附近的內蒙古酒店將犯罪嫌疑人李斯達抓獲,李斯達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6年12月30日,因故意殺人罪判決李斯達死刑。2017年10月31日,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基本介紹

人物介紹,人物性格,人物行為,人物事件,案發經過,一審判決,二審開庭,二審宣判,

人物介紹

2015年8月9日,李斯達將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藝術學部碩士研究生周雲露誘騙至陽光家園的出租屋內強姦未遂並殘忍殺害。不久,北京朝陽區警方在傳媒大學附近的內蒙古酒店將犯罪嫌疑人李斯達抓獲,李斯達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人物性格

同學對新京報記者稱,李斯達沉默寡言,在他的世界裡,藝術就是全部,“他說話會有舞台腔,笑起來像是京劇里的魯智深。”“李斯達是大神級存在的人,像活在戲裡”。事發後,多張李斯達的照片開始流傳,包括李斯達手持尖刀的自拍照,還有照片顯示其手纏佛珠對天怒目豎中指。
今日下午,中國傳媒大學官網發布訊息稱,8月11日,藝術學部戲劇影視學院2014級電影專業研究生周雲露,在朝陽區百子灣陽光嘉園小區遇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學校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和家屬進行善後處理。
據悉,犯罪嫌疑人李斯達,今年23歲,新鄉市人,音響導演專業畢業,是周雲露的同年級校友。
周雲露的同宿舍同學透露,周本科學表演專業,研究生學的是電影創作,與李斯達是普通朋友,並非網上傳的戀愛關係。其他多位同學也向新京報記者證實,兩人並非情侶關係。
記者從李斯達的同學朋友處了解到,李斯達平日沉默寡言,特立獨行,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人物行為

舉止怪異曾私藏尖刀
“特立獨行”、“神神叨叨”、“挺有才華”……這些評價,來自多位與李斯達有過交流的同學、朋友、同事。
李斯達
在他們眼裡,李斯達彈得一手好鋼琴,在拍片等方面也有想法,不過,人有些古怪,有時會突然傻笑或是大吼大叫。
在人人網李斯達的個人主頁里,幾年來,他發布的多條內容都與殺戮有關——“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只負責殺掉你”。
怪異,曾邊走邊學狗叫
1992年,李斯達出生在河南新鄉,23歲的他,喜歡被人喚作“達叔”。
在同學的記憶中,李斯達讀書時掛科不少,連專業必修課都不去上,“在他的世界裡,什麼必修課不必修課,畢業證他都不在乎。”一名同學說。
李斯達也是“中傳”的學生,與周雲露同級,不過他學的是音響導演專業,去年畢業。
去年上半年招聘季,班上其他同學都在找工作,李斯達卻去了學校附近一家汽車4S店,每天上午10點到11點半、下午1點到3點,他在4S店展廳中央,為前來選車的客戶彈奏鋼琴。彈了半年,他離開了。
“他神神叨叨的。”昨天,4S店工作人員回憶,李斯達剛來店裡時,常穿個大褲衩和拖鞋就去彈鋼琴,“我們提醒他後,不知道他從哪兒搞來了一身燕尾服,不過明顯大了好多,坐下後後擺都快拖地了。”
“跟他打招呼,他會突然立正,然後給你敬禮,弄得你莫名其妙,我還以為搞藝術的人就是不一樣呢。”這名工作人員說,他曾多次見過李斯達的怪異舉止,“彈琴時,會突然就跟著音樂大吼大叫,有時候坐著也會突然傻笑,或者轉圈圈跳舞。”
這些怪異行為,李斯達的同學印象也很深,他曾經裸奔下樓洗澡,在樓道里大哭。“有一次他走路走著走著開始學狗叫。”同學李青(化名)說。
李青記得,上課時,李斯達有時會突然站起來走來走去,或者坐到第一排桌子上,“還有次不知道為什麼,和老師在課堂上起了爭執,他乾脆站上了桌子。”
今年六七月間,李斯達應聘到百子灣附近一家鋼琴培訓學校當老師。昨日下午,該校一老師稱“當時就覺得他怪怪的,不太會與人交流,常常傻笑”,一個月後,學校將他開除。
有才喜歡彈琴寫作
“除了奇怪一點,人還是挺有才華的。”在多位受訪者印象中,李斯達在拍片、剪片、客串演員等方面,有他自己的一套想法,還曾擔任學校“戲劇之夜”評審。
同學李青說,他擅長模仿各種聲音,“比如電影片段里的背景音樂或者轟炸聲等,都非常逼真。”
“鋼琴彈得可好了,張狂又怪異。”另一名同學說。
在人人網李斯達的個人主頁上,“愛好”一欄里寫著:鋼琴鋼琴。
除了鋼琴,他還喜歡寫作。在人人網上,可以看到他寫的多篇詩歌、小說及劇本。這些小說和劇本,內容多與刑偵相關。在一篇名為《弄死劉五狗》的小說中,李斯達寫道:“我也真的把劉五狗弄死了,賊老天,我終於不用罵你了”、“記者同志找到了我,要採訪。我舒舒服服坐在派出所的植物旁邊。我對著鏡頭侃侃而談,儘量顯得悲戚。”
暴戾軍訓時私藏尖刀
事發後,多張李斯達曾上傳到人人網的照片開始流傳,其中包括他手持尖刀的自拍照,還有一張是他手纏佛珠,對天怒目豎著中指。
有與其一同軍訓的同學回憶,李斯達“沉默寡言,人有暴力傾向”。他記得,新生入學軍訓時,李斯達曾私藏尖刀。同宿舍樓的同學也說:“他生氣起來可能覺得什麼都無所謂,哪怕讓他明天去死。”

人物事件

案發經過

2015年8月10日晚,警察在學校附近的一個賓館找到了李斯達,當時他正在睡覺。
2015年8月10日23時許,朝陽警方接中國傳媒大學保衛部報警稱校內學生周某某失蹤。接報後警方迅速開展工作,於2015年8月11日凌晨將嫌疑人李某某(男,23歲,新鄉市人,中國傳媒大學學生)抓獲。經訊問,李某某對8月9日強姦周某某未遂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李斯達
2016年1月6日,在李斯達被羈押5個月後,其辯護人向檢察機關申請給李斯達做精神病司法鑑定。
2016年8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鑑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鑑定意見書,表明李斯達無精神病,實施違法行為時無精神性症狀導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障礙,評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2016年8月底,李斯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

2016年8月底,李斯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18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
2016年12月30日,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決李斯達死刑,並賠償周雲露父母5.2萬元。宣判後,李斯達明確表示抗訴。

二審開庭

2017年5月25日上午,中國傳媒大學女生遇害案二審在北京市高院開庭審理。25日的庭審中,李斯達表現出了一定的求生欲望。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二審宣判

2017年10月31日,北京高院對中國傳媒大學女生遇害案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李斯達的抗訴,維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報請最高法核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