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蘭,曾任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委副書記。
2015年6月1日,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彩蘭
- 主要成就: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委副書記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李彩蘭,曾任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9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委副書記李彩蘭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5年6月1日,運城市紀委對萬榮縣委原副書記李彩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彩蘭在任絳縣副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其上述行為已涉嫌犯罪。
李彩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廉潔從政,但其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紀違法。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運城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運城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彩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法罷免其萬榮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