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男,漢族,1962年8月生,四川安岳人,在職大學學歷。1978年2月參加工作,198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廣播電視監測中心主任。
2023年6月,李彥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李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4年4月,李彥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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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78年2月至2002年9月,在部隊服役;
2002年9月至2011年7月,歷任四川省廣播電影電視局法規處調研員、辦公室調研員、辦公室副主任、監測台台長;
2011年7月至2020年8月,任四川廣播電視監測中心主任;
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任四川廣播電視監測中心五級職員;
2022年8月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6月,四川廣播電視監測中心原主任李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四川省紀委監委駐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內江市監委管轄,內江市監委指定隆昌市監委管轄,隆昌市監委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12月,據廉潔四川訊息,四川省紀委監委駐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對四川廣播電視監測中心原主任李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內江市監委管轄,內江市監委指定隆昌市監委管轄,隆昌市監委對李彥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李彥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參加封建迷信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和物品;違規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彥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四川省廣播電視局黨組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隆昌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判刑
2024年4月,李彥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公開通報
2024年8月8日,廉潔四川公開了李彥嚴重違紀違法案細節。
2009年至2020年期間,李彥先後給商人羅某某、吳某某、張某某等7人提供幫助,收受其所送現金總計172萬元。2008年至2015年期間,李彥以親戚的名義收受某公司23%的乾股,非法獲利163萬餘元。
2024年8月8日,廉潔四川《“案”理說》欄目公開披露了四川廣播電視監測中心原主任李彥的貪腐案例,40餘年黨齡老黨員,供養“風水大師”妄想“時來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