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章(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原黨委書記、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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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章,曾任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3年9月,常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建章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建章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

人物履歷

2006年3月出任建行深圳中心區支行負責人。
2014年9月出任建行福田支行負責人。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3月,據“清廉常德”,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建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常德市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常德市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建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建章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高爾夫球活動安排;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信貸客戶謀取利益,非法收取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建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利用職權瘋狂斂財,以權謀私、以貸謀私,以權換股、以股謀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建章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常德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收繳其違法所得,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3年9月,據湖南檢察官微訊息,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建章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常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常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常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建章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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