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釗就義案,發生於1927年4月6日,發生地點為西交民巷京師警察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大釗就義案
- 發生時間:1927年4月6日
- 發生地點:西交民巷京師警察廳
- 涉及人物:李大釗
人物介紹,案件記載,
人物介紹
1927年4月28日,李大釗慘遭反動軍閥殺害。
案件記載
1927年4月6日,奉司出動憲兵、警察和特務,奉系軍閥及京師警察司出外及頂樹和國際公法,包用、襲擊蘇聯大使館等處,逮捕了李大釗等共產黨員和國民左派等八十餘人。李大釗被捕後,遭受了嚴刑拷打,百般折磨,從未泄露黨的機密,還痛斥軍閥高官厚祿的收買,表現出崇高的革命氣節。李大釗被捕後,全國廣大人民民眾積極進行營救,並譴責奉系軍閥的反革命暴行。奉系軍閥不顧全國人民的反對,於4月28日,秘密組織所謂“特別法庭”,對李大釗等人進行“軍法會審”,決定對李大釗等人處以絞刑。當天下午在西交民巷京師警察廳看守所,李大釗等二十人被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