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凡

李啟凡

李啟凡,男,漢族,1955年5月生,黑龍江嫩江人,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大學物理系無線電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曾任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22年,李啟凡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啟凡
  • 民族:漢族
  • 籍貫:黑龍江嫩江
  • 出生日期:1955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73.08—1975.10 嫩江縣向陽公社知青
1975.10—1978.07 黑龍江大學物理系無線電專業學習
1978.07—1981.01 牡丹江電工儀器廠技術員
1981.01—1984.10 牡丹江市總工會幹事
1984.10—1987.02 牡丹江市總工會宣傳部副部長
1987.02—1987.06 牡丹江市總工會調研室副主任、主任
1987.06—1990.07 牡丹江市委政研室四組組長
1990.07—1992.10 牡丹江市委政研室副處級研究員
1992.10—1995.04 牡丹江市委常委秘書
1995.04—1999.06 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1999.06—2002.10 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02.10—2011.11 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1.11—2015.05 佳木斯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5.05 退休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9月,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訊息,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啟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佳木斯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李啟凡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啟凡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款旅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額公款,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貪污、受賄犯罪。
李啟凡身為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執法犯法,把法律賦予的司法監督權異化成謀取私利的工具,以權謀私、濫權妄為,侵吞巨額公款,大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和幹部形象,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啟凡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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