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琳,貴州省桐梓縣堯龍山鎮小水村村監委原主任。 貴州省桐梓縣堯龍山鎮小水村村監委原主任、鄉村醫生李克琳工作失職造成民眾未能得到新農合報銷問題。2013年,李克琳在負責小水村民眾合醫籌資款的解繳工作時粗心大意,嚴重不負責任,未將已交合醫款的村民李某戶3人的名字造冊登記上報鎮合醫辦,致使李某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因病住院的治療費用3.09萬元未能得到新農合報銷。2018年3月,李克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