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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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男,漢族,1968年5月出生,河北唐山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3年12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健決定逮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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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長春地質學校地質專業學習
1988.07-1992.12 河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一分隊技術幹部
1992.12-2000.04 河北省地質勘查院承德工作部技術幹部(其間:1997.06-1999.06在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礦管專業學習)
2000.04-2000.12 河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辦公室幹部
2000.12-2001.12 河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地質科副科長(主持工作)
2001.12-2002.10 河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地質科科長
2002.10-2006.06 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四地質大隊副隊長(2001.09-2003.12在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6.06-2007.03 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秦皇島礦產水文工程地質大隊黨委書記
2007.03-2012.10 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第四地質大隊隊長
2012.10-2016.11 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辦公室主任
2016.11-2019.09 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組織處處長
2019.09-2021.08 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組織處處長、一級調研員
2021.08-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李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河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23年12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健涉嫌受賄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健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通報

2024年4月,河北省紀委監委對4起違規吃喝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包括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健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2013年至2023年,李健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和高爾夫球活動;2017年至2023年,李健多次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的禮品禮金。李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李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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