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亮(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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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男,漢族,1965年11月出生,河北康保人,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11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1年11月,李亮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3年11月至1995年02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良鄉派出所科員(其間:1987年9月至1990年1月,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公安管理專業學習);
1995年02月至2000年06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葫蘆垡派出所科員、副科級警員(其間: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法專業學習);
2000年06月至2000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偵支隊良鄉地區中隊探長;
2000年12月至2002年01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偵支隊長溝地區中隊副隊長;
2002年01月至2005年01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事偵查支隊重案隊隊長;
2005年01月至2006年02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東南召派出所所長;
2006年02月至2009年04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刑事偵查支隊副支隊長;
2009年04月至2012年12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勤務指揮處主任(其間: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12年12月至2018年09月,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紀委書記;
2018年09月至2019年01月,北京市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紀委書記、一級高級警長;
2019年01月至2020年05月,任北京市公安局指揮部(區域警務合作辦公室)副主任、一級高級警長;
2020年05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三級警監。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4月27日,據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副局長、一級高級警長、三級警監李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1月,北京市紀委監委對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購物卡;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幫助他人打探案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李亮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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