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鋒麟

朱鋒麟,男,漢族,1973年6月出生,廣東樂昌人,本科學歷,1998年9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韶關樂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0年1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鋒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樂昌
  • 出生日期:1973年6月
工作簡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工作簡歷

1994.09--1998.08 華南師範大學化學教育專業讀書
1998.09--2000.12 廣東省樂昌市第三中學教師
2001.01--2005.02 廣東省樂昌市沙坪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2005.02--2006.09 廣東省樂昌市五山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09--2008.10 廣東省樂昌市五山鎮黨委副書記
2008.11--2011.03 廣東省樂昌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正科級)(其間:2010.03--2011.02借調到韶關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工作)
2011.03--2011.07 廣東省樂昌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長
2011.07--2011.09 廣東省樂昌市長來鎮黨委副書記(正科級)
2011.09--2013.06 廣東省樂昌市長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3.06--2016.10 廣東省樂昌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10--2016.12 廣東省樂昌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樂昌市教育局局長
2016.12--2017.12 廣東省樂昌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
2017.12廣東省樂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8月,據韶關市紀委監委訊息:韶關樂昌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朱鋒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韶關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日前,經韶關市委批准,韶關市紀委監委對樂昌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朱鋒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鋒麟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鋒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韶關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韶關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鋒麟開除黨籍處分;由韶關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樂昌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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