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躍安,曾任撫州市浮梁縣勒功鄉石溪村黨支部書記。
2021年2月,朱躍安因違規為其父親申請、保留城鎮低保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撫州市浮梁縣勒功鄉石溪村黨支部書記。
人物事件
2022年1月,撫州市“八揚八治”深化作風建設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實名通報作風典型問題。 浮梁縣勒功鄉石溪村原黨支部書記朱躍安違規為其父親申請、保留城鎮低保問題。
2009年6月,朱躍安因其父母親患病,便以長灘茶廠職工的名義為其父親(農村戶口)申請城鎮低保。時任浮梁縣民政局原低保辦主任朱敏明在審核朱躍安父親城鎮低保申請材料時,把關不嚴,批准通過了朱躍安父親的城鎮低保申請。
2014年5月,朱躍安購買一輛價值8萬元的北京現代牌轎車,未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其父親剔除出低保範圍。朱躍安作為時任勒功鄉石溪村黨支部書記,在民眾低保申請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工作程式,在其購買家庭用車後也未按規定及時將其父親剔除低保範圍,違反了低保工作有關規定。2019年6月,朱躍安將其父親領取的低保金共37100元退回到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辦。
2021年2月,朱躍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