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紀業

朱紀業,2·11西單大悅城殺人案嫌犯。

2019年6月13日,北京二中院對在西單大悅城商場持械殺人的被告人朱紀業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事件經過,一審判決,

事件經過

2018年2月11日13時許,被告人朱紀業為發泄個人不滿情緒,持械前往西單大悅城,先後追逐擊打、砍刺餐廳顧客及工作人員,致1人死亡、14人受傷。公安機關出警後,朱紀業挾持餐廳一工作人員與警方對峙,後被當場制服並抓獲。

一審判決

2019年6月13日,北京二中院對在西單大悅城商場持械殺人的被告人朱紀業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紀業為泄私憤,事先預謀並踩點、準備作案工具,春節前夕在繁華的公共場所內,持械殺害無辜民眾,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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