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正興(武漢市武昌區委原常委、區公安分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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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興,曾任武漢市武昌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局長。

2021年3月,朱正興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朱正興
  • 曾任職單位:武漢市武昌區委、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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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武漢市武昌區委常委、區公安分局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6月,朱正興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武漢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開除黨籍

2021年3月,經武漢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朱正興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賄賂;違反生活紀律,多次參與帶彩打麻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執法辦案、舊城改造以及人事工作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朱正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以權謀私,以案謀私,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武漢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正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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