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防治
- 作者:管榮賦、徐肖東
- 出版社:江蘇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11月1日
- 頁數:339 頁
- 開本:16 開
- ISBN:9787549922611
- 語種:簡體中文
《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防治》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防治的基本理論以及政府、社會組織、社區、學校、家庭防治和未成年人自我預防,進行了深入和系統的研究。該課題的順利結題,對我國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環境,建立系統的和可操作的未...
11.全社會共同保護未成年學生健康成長。要建立學校、家庭、社區(村)、公安、司法、媒體等各方面溝通協作機制,暢通信息共享渠道,進一步加強對學生保護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防止媒體過度渲染報導事件細節,避免學生欺凌和暴力通過網路新媒體擴散演變為網路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過不良出版物、影視節目、網路遊戲侵蝕、影響學生...
3.增強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防治觀念。著眼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防治,積極探索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方式,在民事、行政審判中要關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善於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的各種消極因素,做實“抓前端、治未病”。4.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快速辦理機制。開闢“綠...
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主動與學校聯繫溝通,了解未成年子女在校情況;發現未成年子女有不良行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共同做好教育工作。第十六條 學校、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指導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際網路,拒絕暴力、色情等不良網路信息和網路遊戲產品。教育行政部門應當鼓勵建立校園網路中心,學校可以逐步建立校園...
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容易引發未成年人犯罪,嚴重違背社會公德。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預防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打擊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就是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其一是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幸福生活,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推進與發展;也是為了對其他青少年形成震懾,使有犯罪...
第二條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於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相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提前干預,結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特點,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及時進行分級預防、干預和矯治。開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等合法權益。第三條 ...
第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教唆、引誘、脅迫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第十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及時排除引發觸電、燒燙傷、中毒、跌落等傷害的風險隱患。未成年人的父母...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第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護義務,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財產權益等不受侵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應溺愛未成年人,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未...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教育和指導未成年人養成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學會自主管理時間,增強自理和自律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未成年人逃學、無故夜不歸宿、離家出走的,應當立即尋找;發現涉嫌引誘、脅迫、教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應當...
全社會應當樹立關心、愛護未成年人的良好風尚。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自尊、自愛、自律、自強,增強辨別是非、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或者侵害。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重視和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
(十)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十一)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第十三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歧視、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二)教唆、誘騙、脅迫、縱容和包庇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0條,其特點包括充實總則規定、加強家庭保護、完善學校保護、充實社會保護、新增網路保護、強化政府保護、完善司法保護等。修訂過程中,近2萬名未成年人通過網路參與,提出意見,主要涉及減輕學習負擔和防治校園欺凌兩方面,其意見和訴求也得到了具體條文的反映。此外,在該法...
《修訂草案》明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知情權和受教育權; 規定家庭、學校、政府共同關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修訂草案》明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制訂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清單,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並進行合理管教;(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第十一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正確的親職教育理念,承擔親職教育的主體責任,重視家庭建設,樹立家庭美德,傳承優良家風,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幫助未...
評估標準可將未成年人按困境等級劃分為三個風險等級(分別為黃色、橙色、紅色)。黃色風險是指未成年人由於教育失當或疏於管教,長期缺乏情感關懷,造成自我保護意識差,容易導致行為偏差或受到侵害的狀態。橙色風險是指未成年人由於身體傷害程度比較嚴重,長期受到虐待、威脅,面臨暴力或傷害風險的狀態。紅色風險是指未...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干預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時遇到困難的,可以向學校、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有關社會組織等尋求幫助,相關機構或者組織應當及時提供幫助。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於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採取管理教育措施。未成年學生的不良行為構成違規...
對按規定送工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學校和社會應關心愛護,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勞動技能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對工讀學校畢業的學生在參軍、就業、升學等方面不得歧視。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建立家訪或者家長代表制度,密切與家長的聯繫,發現學生有曠課、逃學或者其他不良行為的,應及時會同家長...
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現象研究 涉毒少年以行政先行替代司法處遇之可行性研究 楊士隆等 論法律對未成年人校園暴力懲戒與保護的雙重缺失 韓旭 徐冉 未成年人校園暴力犯罪的綜合治理對策 榮月 未成年人吸毒行為的心理分析及防治對策 胡江 網際網路“環境”治理與未成年人犯罪預防 李小龍 河南省“校園暴力”狀況調研報告 張...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不良行為矯治研究報告》主要收錄了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社工介入矯治模式介紹、社工介入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矯治工作的背景、社工介入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及矯治是對有不良行為未成年,進行思想意識干預的需要、社工開展不良行為矯治工作的內容等內容。內容簡介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不良行為矯治研究報告》由中國...
第二十五條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依法設定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專...
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予以勸阻、制止,並有權向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第七條 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範,樹立自信、自律、自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第八條 自治州各級...
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未成年人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關規定,對構成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按專門(工讀)學校招生入學程式報有關部門批准。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
(六)辦好專門(工讀)教育,對實施校園欺凌構成嚴重不良行為、不適宜繼續在普通學校學習的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矯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職業學校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工作。第七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部門負責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將預防和治理校園欺凌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