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林業局

朝陽市林業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相關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朝陽市林業局
  • 屬性:事業單位
  • 行政區域:朝陽市
  • 職責:組織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訂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朝陽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審核、審批、征占用林地項目。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區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七)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我市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我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我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有關政策措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和防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全市封山禁牧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編制全市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林業產業政策,引導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林業資源的合理配置,指導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林地;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管國有林業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或建議,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檢查監督全市林業基金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統計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會務、宣傳、信息、保密、督查、信訪、保衛、外事接待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系統人事、工資、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二)資源林政
提出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政策建議;擬訂我市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起草有關林業規章;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林業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評估,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承辦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許可;指導木材檢查站工作。
(三)造林綠化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退耕還林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幼林撫育和森林經營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編制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提出市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提出市財政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議,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負責統計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和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育林基金徵收工作。
(五)林業產業科(招商引資科)
擬訂林業產業政策,編制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林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和林業產業資源的合理配置,組織、指導市級林業重點產業建設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核工作,推動林地資源科學合理開發利用。
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六)林業改革科
承擔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相關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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