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縣農業農村局

朗縣農業農村局

朗縣農業農村局是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朗縣農業農村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在農村的有關方針、政策。
2、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合作社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草場承包,指導基本農田、草原、漁業水域、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和環境的保護與管理;負責保護漁業工作;調解農村經濟利益關係,參與農村稅務費改革;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3、指導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畜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建設;研究和調解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農牧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4、農牧業科技推廣和農牧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農牧業新技術、新品種引進推廣計畫;組織農牧業開發項目的遴選機實施;農牧業技能培訓。
5、擬定農牧業各產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進行農牧產品及名優特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牧業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農牧業投入品德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農業生產資料及農產品市場。
6、負責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監督,包括疫情發布、監測和控制等;負責種畜禽管理、以及農牧業生產的防災、抗災、救災工作。
7、指導水產事業的發展;負責漁政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漁業良種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8、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牧業經濟發展服務。
9、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以及黨的有關方針、政策;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合作社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草場承包,指導基本農田、草原、漁業水域、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和環境的保護與管理;指導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畜產品商品生產基地、農牧業科技推廣和農牧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進行農牧產品及名優特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牧業新品種保護;指導直屬事業單位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牧業經濟發展服務。
10、主要職責是推廣新品種工作、參與耕地資源普查,指導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源的儲備和調撥;組織化肥、農藥、種子(苗)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鑑定、登記;依法實施農業植物檢疫,負責土壤、氣候、生態等農業生產環境監測評價, 掌握農業種植業生產和自然災害情;指導鄉鎮和區域農業種植業技術推廣工作。
11、主要職責是畜禽品種改良、良種畜禽繁育、標準化生產、種草養畜、現代畜牧業生產方式的建立和畜牧獸醫新技術的推廣、指導、服務;動物計畫免疫、動物疫情普查、調查、監測、同時動物免疫標識及有關證章等領娶發放、使用的監督管理;縣級以上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交辦委託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農業農村局全稱農業農村(科技)局,下屬單位有科技局、農業農村局、推廣站、獸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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